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浪哥
留言日期:
2020-02-26
主题:
更改名字
内容:
你好!我今年四十岁了,我想申请更改我的名字,能否办理?如果可以需要办理的流程和资料是怎么样的?多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2-26
答复时间:
2020-02-27
答复单位:
佛山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咨询的变更姓名问题,根据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供的资料答复如下:一、根据《关于对公民要求更改姓名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广公户字[2003]079号)精神,公民变更姓名申请,理由正当的,才予以受理。理由正当的情况包括:[1]被收养的小孩;[2]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3]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4]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5]经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6]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7]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8]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
二、提交材料后,公安机关在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同时通知申请人。具体需要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2]个人书面申请书。
[3]项目变更声明书。
[4]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与变更姓名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出生证以及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亲生父母双方现场签名确认申请。
[7]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5]为必选项,[6]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说明:1、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2、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3、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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