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问题经由佛山市公安局处理,回复如下:1.按照《佛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规范汇编》户政窗口业务管理相关规定:直系亲属投靠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包括:[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4]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或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5] 在校就读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6]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被投靠家庭户的户主不是被投靠人或投靠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7] 未成年人投靠迁入父(母)所属集体户的,提供父(母)所属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8]入户地址房产证件。[9]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和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以上内容请您参考。2,不需要。3.《入户申请审批表》可以到户政办理窗口填写。另外,如果想了解相关的政策与规定,请您登录佛山警务在线网站或关注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公安户政业务办事公告和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