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王小姐
留言日期:
2022-09-14
主题:
生育津贴
内容:
1.在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情况下,女职工未婚但终止妊娠,是否合符申请生育津贴的资格?并想确认“参保人当次怀孕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具体规定; 2. 如果能申请补贴,麻烦告知具体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3.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或者职工享有什么补贴?由用人单位还是人社局出资? 4.生育津贴是由个人还是用人单位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9-14
答复时间:
2022-09-29
答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南海区卫生健康局回复:根据您反映的问题1,根据现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条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十八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第二十条 生育子女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等规定,女职工未结婚登记的怀孕生育,是不符合计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若申请办理的生育登记也记录反映了该种情况。感谢您对南海区卫生健康局工作的理解!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回复:根据您反映的问题, 问题2、4:生育津贴一般由用人单位申请,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终止妊娠上月起至休假结束期间有正常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已向其参保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即假期工资)的,可在其终止妊娠次日算起3年内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可在佛山社保信息网下载)向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单位经办人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没有对公账户或对公账户不能使用,需划入法人代表账户或其他单位账户的,用人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确认。无单位印章的个体工商户,其提供的申请资料须由经营者签名并加印经营者指模。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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