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阳程妍
留言日期:
2022-05-12
主题:
关于婴幼儿照护附加专项扣除
内容:
您好!我想请问婴幼儿照护专附加专项扣除是在我们的工资里面扣钱还是怎么返还钱给我们,麻烦说得通俗易懂些,假如工资没有5000或者从未扣除过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吗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5-12
答复时间:
2022-05-12
答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回复: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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