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安仔
留言日期:
2021-11-25
主题:
公司产权车位租赁费用调整是否需要备案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购得一处产权机械车位,现需要调整上涨租赁费费用需要备案吗?是否有相关文件指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1-25
答复时间:
2021-11-29
答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回复: 一、经联系,其产权车位为住宅小区配套车位。 二、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8月15日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三、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放开后,停车收费主要按照车位归属情况进行收费。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或公共地方,如需调整收费或利用公共地方进行管理收费,应按《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业主参与表决程序;已约定归属的车位,由权属人自行定价,但已签订租赁合同的,须按合同约定继续执行,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如需调整、变更,应按《民法典》有关合同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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