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路人甲
留言日期:
2021-09-16
主题:
关于摩托车上牌事宜的咨询
内容:
1、户口如有脱审未注销的报废摩托是否影响新车上牌。 2、新摩托车上牌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3、摩托车登记车主是否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登记上牌。 往主管部门能给与指引,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16
答复时间:
2021-09-16
答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复: 1、按照现时规定,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违法处理业务、事故处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是否属于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涉及的交通违法、事故情况;驾驶人是否属于逾期未审验、未换证;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的手机号码和联系地址等车辆和驾驶人信息。若核查发现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名下所属的机动车逾期未报废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出具《业务办理告知单》,督促其尽快办理报废注销业务。 因此,车主名下的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期限未申请报废的,不予办理小车和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建议车主尽快将已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交售到回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后,再办理注册登记。如摩托车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可以在所在地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手续。 2、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273号)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南府办函〔2014〕130号规定,2014年9月1日起,调整摩托车入户政策。“禁摩”区域内的居民不得再申请注册登记摩托车。除“禁摩”区域外,桂城街道的其它区域,摩托车入户政策保持“一户一摩”不变。除桂城街道外,南海区的其它区域,摩托车入户政策由“一户一摩”调整为“两证一摩”(“两证”是指南海区户籍身份证和佛山车管所核发有效摩托车准驾的驾驶证、“一摩”是指只能注册登记一辆摩托车),但拥有“两证”的居民已注册登记小型客车的,不论在本区或其它车管所已登记有小型客车的,不得再注册登记摩托车。且申请注册登记人必须是18至70周岁。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佛山车管所核发有效摩托车准驾的驾驶证原件前往南海车管所或就近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口申请《摩托车准办凭证》。若申请人所在户籍内有被盗、抢摩托车的,还须提供相关报警回执和证明。在取得《摩托车准办凭证》回执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广物汽车城受理点或者锦源工作站或岭南车天地工作站申请摩托车注册登记。 3、摩托车注册登记,车主须持佛山车管所核发有效摩托车准驾的驾驶证才能申请《摩托车准办凭证》和摩托车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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