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曾敏杏
留言日期:
2021-07-22
主题:
自建房规划
内容:
请问一下,佛山市三水区有关于自建房相邻建筑间距的规定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7-22
答复时间:
2021-07-28
答复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根据我区印发的《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三农农发〔2020〕46号),我区农村住宅建设应充分考虑间距、采光、通风、消防、通行等要求,新建住宅正向间距要大于0.6H(H为建筑高度),且不得小于6 米;侧向间距不得少于3 米。旧村的村民住宅正向间距要大于3 米,侧向间距不少于2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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