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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市社保局民生直通车热线回复内容
发表单位:佛山市政府网 发表时间: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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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张先生反映现时物价不停上涨,市民每月交的社保金怎样才能保值。

  答复: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2、林先生是汽运集团的员工,反映公司帮员工购买的社保没有包含养老保险,来电咨询合法性以及解决办法。

  答复: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向单位所在区的地税部门投诉。

  

  3、黎先生98年开设工厂,02年工厂转为有限公司,06年公司结束,期间来电人一直都是法人代表,社保局表示来电人02年至06年都没有购买社保。但来电人表示自己早在02年就递交了扣费存折到社保局登记,但社保局一直都没有扣费,如今却又发现有其他人的社保费在来电人的存折上扣除,来电人对此感到不解,希望社保局能协助跟进。

  答复:经查,系统中显示黎先生20026月——200711月欠缴社保费,建议黎先生直接前往南海区地税部门清理欠费。

  

  4、罗先生咨询外地人能够在本地购买社保的可能性。

  答复:按照现行政策,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佛山与单位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参加社会保险,暂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社会保险。

  

  5、何先生希望农村、居民医保以及社保能五区联网,方便市民住院后异地报销。另外,来电人居住在桂城叠北,办理了社保的老人每月都能获得全征田的补贴,一共是150/月,但从20106月该补贴就停发了,咨询再次发放的具体时间。

  答复:我局工作人员于20111129日下午致电何先生了解情况,何先生表示该问题不需要再跟进。

  

  6、陈先生每月都有购买社保,发现每月的缴费单都有生育保险金这个收费项目,来电人以及妻子已经过了生育期,不解为何仍然要缴纳生育保险金,希望社保局能给予解释。

  答复:根据《印发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200764号)的规定,在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中,划出0.5个百分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户专账,独立核算,用于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只要参保人参加了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了生育保险。

  

  7、罗先生反映现时医保卡需要转换新的市民卡需要20元的卡费,但来电人通过报纸得知市民卡是免费的,咨询原因。另外,咨询社保费由地税局再次转移到社保局征收的可能性。

  答复:根据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中心支行文件《关于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收取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佛社保〔201188号)的规定,我市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收取工本费每张20元,收费性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另关于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再次转至社保部门征收问题,现暂未收到相关文件。

  

  8、陈先生咨询社区医疗费用递增加快的原因。

  答复:非我局职能。

  

  9、陈先生来电人购买社保已满半年,但平时工作太忙,无法花长时间到银行排队领取医保卡,咨询可以预约领取社保卡的可能性。

  答复:暂未有开设预约领取社保卡业务。

  

  10、霍小姐反映上年在公司为其在禅城区购买社保,今年转移到顺德区购买,当时来电人咨询过工作人员,得知社保仍在禅城区扣费,仍可在禅城区享受门诊医疗。再次向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到由于顺德区社保系统问题,现时来电人门诊医疗已挂靠在顺德区。对此感到不满,希望得到相关的回复。

  答复,霍小姐的单位于20116月在顺德区参保,因此其职工门诊待遇只能在顺德区享受。

   

  11、钟先生早前在罗定购买过几年社保,咨询现时可以转回佛山的可能性。另外来电人现在在佛山已购买了养老社保,咨询再参加医疗社保的方法。

  答复: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操作办法>的通知》(粤社保[2009]54号)的规定,参保人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参保后,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参保凭证,并确认本人参保信息。参保人员在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其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应提交《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来电人若是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要增加参加医疗保险,请到户籍所在区的地税部门申请办理。

  

  12、朱先生来电人的太太已经63岁,希望一次性购买社保,但到松岗社保局咨询,对此表示不可以购买,希望咨询可以购买的方法。

  答复:朱先生的太太已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现时暂无政策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但朱先生的太太可以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09262号)的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向户籍所在区的社保部门提出申请,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

  

  13、欧小姐来电人01年前一直有购买社保,但其间生育时没有工作,因此也停买了社保,生育完才继续购买至今。来电人因此没有享受过生育保险,咨询日后可获补偿的可能性。

  答复:根据《印发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200764号)的规定在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中,划出0.5个百分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户专账,独立核算,用于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起,并连续缴费满90天后(第91天零时起)才能享受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外的医疗保险待遇。中途中断缴费超过30天后续保的,视作重新参保,参保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分娩,生育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阴式分娩30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5000元。

  

  14、吕小姐是个体户,之前一直登记在自己的店名上参保,现时开了新铺子,希望把参保单位的改到新的铺子上,但到禅城区地税局办理,对方要求来电人到区社保局,但区社保局又推来电人到区地税局,来电人希望咨询更改参保登记单位的正确方法。

  答复:吕小姐用于参保的原单位已办理注销手续,但目前仍在原单位参保。如果要更改参保登记单位为新单位,需带上原单位的工商、税务等注销证明材料,和新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到禅城区社保局祖庙分局办理。

  

  15、曹小姐反映2011年7月1实施的新社保法中,规定了妇女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保基金支付。但到现在11月底仍未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出台,导致职工无法领取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于现时有相关的报销期限规定为180天,咨询该细则出台的具体时间,或会延长产假工资津贴的报销期限的可能性。

  答复:今年7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里面有关生育保险的规定,跟我市之前执行的生育保险政策有比较大的变动。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后,制定政策的行政部门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并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拟定了相关生育措施,并上报市政府。因为新的生育保险政策还没有出来,所以我市的生育保险政策还没有实施。71日女性参保人可以按照之前的政策,顺产3000元,剖腹产5000元这样的医疗待遇。其他的待遇,等到新政策出台之后来实施。

  

  16、李小姐是番禺人在禅城区工作并购买了15年社保,现时公司倒闭,但来电人尚未到达退休年龄,咨询以后退休时应该办理的手续以及现时该申请医保卡的手续。

  答复: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现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须带《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参保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个人档案(包括连续工龄确认表/退休费统筹年限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本人存折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开户银行按各区社保机构要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申办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或可领取补贴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部门批复材料等资料在申办人达到申领条件的当月25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由于现时各区医保卡的发卡银行不一致,申请医保卡的手续建议李小姐咨询各区社保部门的医疗保险科了解。禅城区社保局医保科咨询电话:82340557;南海区社保局医保科咨询电话:86221496;顺德区社保局医保科咨询电话:22222555;高明区社保局医保科咨询电话:88231693;三水区社保局医保科咨询电话:87758411

  

  17、谢先生来电人2000年至2003年在南海平洲平西联姓五金制品厂工作,当时厂有帮助员工购买社保,后因该厂拆迁, 工厂人员在未经得员工的同意下把员工已购买的这三年社保给退了,但钱并没有退到员工的手上,咨询能把费用追回的可能性。

  答复:针对谢先生的情况,建议谢先生向原单位追讨已退回的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金额。

  

  18、邓小姐来电人的社保94年已经由惠州转到佛山,但至今查询社保系统仍只有总金额,没有明细,社保关系科表示可能办理社保转移时没有入档所致。来电人要求社保局尽快处理,社保局却一直表示电脑升级,要求来电人耐心等候,来电人已向社保局反映此事近2年,但至今得到的答复仍然是电脑升级。现来电人要求社保局作出合理解释并协助跟进此事。

  答复:由于系统问题造成邓小姐的转移年限暂未能录入系统,禅城区社保局一直都有跟进此事。同时,已致电邓小姐说明情况,并答应邓小姐系统能办理时第一时间为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告知邓小姐,邓小姐对此表示理解。

   

  19、朱小姐购买了个人社保,得知政府每月会补贴20蚊给购买个社的人员,每6个月发放一次,但今年只一次性发放了5个月的补贴,来电咨询原因。

  答复:经致电向朱小姐了解情况后,明确指引朱小姐到南海社保局九江办事处办理相关业务。

  

  20、梁小姐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医疗保险,自己全额支付三万多元,但却没有获得补贴,但在村购买新农保却能获得三至四千元的补贴,来电人认为都是社会保险,农保有补贴,但社保却没有,对此感到不满。

  答复:我局工作人员于2011121日致电梁妙霞女士,梁女士表示并不是参加新农保的补贴,具体不清楚是什么补贴,因此我局工作人员建议梁女士了解清楚是何种补贴再向核发该补贴的部门咨询,梁女士表示清楚满意。

  

  21、廖先生来电人反映有一老人退休前在南海区里水工作的,但居住在禅城区,退休后办理的门诊医疗却只能在南海区享受,对此感到不满,认为现时大佛山五区已经统一,门诊医疗应该五区通用才合理。

  答复:现时门诊医疗由五区自行统筹,我们会将廖先生的意见向制定政策的行政部门反映。

  

  22、陈小姐早期离开国企者,在前几年申请一次性缴养老保险费,一共补缴了910个月的社保。而从去年10月开始,来电人又以3545类人员购买灵活就业的保险。但一直以来来电人都没有社保卡,咨询日后可以领取国家统一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的可能性。

  答复: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将会逐步发放,请来电人留意通知公告。

  

  23、肖先生是顺德骥安物流的员工,现时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要求员工自负四百多元,公司只负二百元,员工对此十分不满,曾向公司反映,但管理人员表示这是公司规定,如果不同意可以不买,也向社保局反映过,但对方要求来电人自己与公司协商。

  答复:2011年度佛山市社保费缴费基数:(1)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省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的60%300%(下限2018元—上限10089元)范围内,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核定。(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010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90元的80%,即2472元确定。(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90元的60%300%(下限1854元—上限9270元)范围内,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核定。

  各险种费率:(1)养老保险:单位10%,个人8%;(2)医疗保险:单位6.5%,个人2%;(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1%农村户籍职工失业保险个人部分不需缴纳);(4)工伤保险(按照行业分类分为):一类0.6%,二类A 1%,二类B 1.5%,三类2%

  针对来电人的情况,建议来电人向单位所在区的地税部门投诉。

  

  24、罗先生来电人的社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不相符,来电咨询解决办法。

  答复:针对来电人的情况,来电人需要提供人事档案等原始资料经社保部门核实后才可更改身份证号码。

  

  25、冯先生来电人到禅城区朝安路社保局咨询个人是否能参保,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咨询原因

  答复:按照现行规定,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社会保险,如需办理要到户籍所在区的地税部门办理;非本市户籍人员暂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社会保险。

  

  26、张小姐来电人在四川已购买了十五年社保,现在在佛山也参保了半年,咨询如果以后户口转到佛山后,在四川那边的社保可以转到佛山的可能性。

  答复: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复核人员:hhs    复核时间: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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