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我会按照相关规定在佛山市政府网向社会公众征求对《佛山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公示结束日,共收到1条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的意见,意见重点在于:“绝对不能只是针对有一二级残疾智能卡的人士才可购买,有三四级残疾智能卡的人士更要购买”,因新修订的《佛山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已由原来为符合条件的一、二级残疾人参保扩面至为符合条件的一、二、三、四级参保残疾人,公众提出的意见在《佛山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保障范围。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各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