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15 15:28:03 字号: 分享至: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规范全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二、优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项目,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前,应当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前,应当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2.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5.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如是公开招标失败后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还应包括3名以上评审专家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等相关意见材料;

  6.公示的期限;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同时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严格审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论证。专业人员可由采购人自行选定,也可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论证专业人员应当与采购人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专业人员应当客观、独立地出具完整、清晰和明确的论证意见:一是采购项目预算安排是否科学合理(附件1);二是采购项目是否必须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附件2)。论证意见应按照规定格式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

  (二)拟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应当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将上述项目列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范围。

  (三)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管理。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重点审查该项目预算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以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性,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四)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行文申请批准并提交以下材料:

  1.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基本情况说明;

  2.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3.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定的会议纪要、记录等;

  4.主管预算单位的书面审查意见;

  5.参与论证的各专业人员的书面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6.“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情况;

  7.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的主要依据和理由、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以上材料由采购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一并上传。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当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执行相关支出标准,合理科学确定采购需求,建立健全部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对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

  (二)健全审查及监督机制。各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管理职能,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从严审批,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充分性,提升政府采购项目效能。

  (三)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专业人员论证意见.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