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佛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6-26 08:56:19 字号: 分享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2日至10月21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五巡察组(以下简称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佛山市统计局党组(以下简称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2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统计局党组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

  市统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从对党绝对忠诚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高度统一全局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带头领办重点问题,督促提醒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支持纪检监察组加强全程监督,推动形成整体合力。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及专题整改推进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局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强调要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二)深入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方案

  认真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一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中共佛山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问题具体表现形式、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一体抓好整改落实。

  (三)完善整改机制,凝聚整改合力

  建立局领导带头抓巡察整改,统分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市统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统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在市统计局党组领导下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深化局领导班子成员统筹督办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例会、情况通报、协调联络等制度机制,及时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坚持开门整改,通过召开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意见,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四)紧盯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质效

  为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把靶向施治和举一反三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根据需要召开会议研究,攻难点,除痛点,实行每周五报一次整改落实进度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销号制”;各科室(中心)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对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盯紧催办、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经得起检验。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落实,马上整改,即知即改;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认真推进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建立“五级联动”学习机制强化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好领学、研讨和部署贯彻意见等要求,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党组推动学、机关党委主体学、党支部基础学、党员干部主动学作用,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确保第一时间跟进学习、部署落实。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学习。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统计局重要文件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深化拓展学习成果运用。

  三是进一步落实政治要件闭环机制。严格按照“规范建档、全面建档”要求,在主要负责同志以第一议题、专题会等形式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印发、新闻报道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出具体布置后,第一时间纳入台账、及时更新、逐项跟进,进一步规范台账工作。

  2.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国家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及时关注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网站信息,了解国家会议精神,召开党组会进行传达学习,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就重要内容及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学习。

  二是进一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对全局干部职工、五区统计局及相关市直单位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工作要求。

  3.跟踪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最高规格推动巡察整改,同时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政治交办件”,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定期跟进巡察整改。

  二是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及时通过建章立制的形式对巡察整改成果进行巩固并且根据实际需要更新完善,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等部门请示汇报,说明原因,并请求协助解决。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不足,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分管领域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深入推进从严依规科学管理,强化纪律规矩和党风廉政教育,严肃认真抓好巡察整改。

  二是建立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更新完善《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落实好局党组每半年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执行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内容进行梳理分类,进一步明确不同会议召开条件、参加人员、议事内容等要素,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范议事决策流程,细化规范会议记录,完整体现民主决策过程。

  2.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督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列出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清单,在党组会上通报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典型案例,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督导开好年度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

  二是督促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关于健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统计局近日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反馈2022年统计督察“回头看”意见》等,再次通报典型案例和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日常监督和廉政教育。

  三是加强对局机关纪委履职进行指导督导。专题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督促配齐配强局机关纪委和各支部骨干力量,对各科室负责人逐一进行廉政谈话,督促严守纪律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局机关纪委及纪检委员职能作用,严防风险漏洞。

  3.全面落实廉洁从政

  一是强化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佛山市统计局备用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备用金借支审批流程。

  二是强化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矩意识。专题学习《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佛山市统计局工会收支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八不准”规定,加强库存现金提取的审核和管理。

  4.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是防止和克服贯彻落实表面化。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于重要文件精神,及时跟进,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是推动贯彻落实落细落到位。严格遵守行文规则,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文字校对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文件质量。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定期核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并及时下架已废止的公开信息,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问题”方面

  1.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

  一是严肃规范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形式、研讨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学习计划和频次,推动相关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政策法规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关要求,同时局全体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2022年度的组织生活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规程》《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实材料制作和整理归档。

  二是严格落实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佛山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规程(试行)》进行平时考核,科学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发挥激励作用。

  三是强化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树立重品行重实干重实绩选人用人导向,统筹考虑干部队伍配备,通过提拔、轮岗及招录等形式,持续优化统计干部队伍结构。

  四是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更新干部因私出国(境)备案登记、证照管理和审批台账,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配优配强机关党委及机关纪委干部,建立机关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机制,规范机关党委议事决策流程,发挥党建与统计业务“双融合”小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业务沟通,着力推动党建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高标准严要求部署落实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工作。下发《佛山市统计局机关党委党支部2022年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引》,严格按照制度高标准严要求召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

  三是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中共佛山市统计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优化调整在职党支部设置,配足配强党支部班子,认真落实“第一议题”“政治学习日”制度,强化党建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发挥党员干部在开展统计重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推进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一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召开绩效考核专题会议,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细化年度绩效考核清单,把落实绩效考核任务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切实强化履职尽责。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档案管理。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1.加强采购服务把关

  一是加强合同各类审核,每项合同按规范签订,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保证各项合同合法性。

  二是修订完善《佛山市统计局内部控制工作制度》《佛山市统计局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采购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采购工作质量。

  2.更新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佛山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佛山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制度,杜绝制度更新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开展制度集中修订、汇编工作。研究往年制定的制度文件,组织开展修订完善工作,汇编成册并印发学习执行,进一步提高局内部管理制度的准确性和系统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时把巡察成果转化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和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跑出佛山加速度、谱写佛山新篇章贡献更大的统计智慧。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深化落实“第一议题”“政治学习日”制度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效果,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从严抓好整改落实,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把巡察整改贯穿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中,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照台账清单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认真盘点分析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取得整改阶段性成效的继续巩固提高,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坚持做到整改到位,不留尾巴,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任务,并认真研究解决措施方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出成效。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巩固提高巡察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到党员领导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等工作中,强化执纪问责、跟踪问效,始终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保持巡察工作的震慑力。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统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2023年统计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用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新形势下统计改革发展取得新进步。认真梳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抓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管长远的效果,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推动佛山统计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6月26日至84日。联系方式:电话(0757)83331219;邮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13号楼;电子邮箱fstjj@tjj.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