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工作成效显著 乡村振兴还需发力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4-09 16:53:00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市统计局局长黄飞飞解读

佛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之际,历时三年多的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顺利完成。这次普查的结果全面反映了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将为我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统计支撑。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十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农业基础进一步夯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优化农业产业产品结构,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特色农业,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实施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确权颁证和土地有序流转,培育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水平,农业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

(一)农田水利条件明显改善。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保障,也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我市农田水利条件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2016年末,我市排灌站789个,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1.80万个灌溉耕地面积占实际耕种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90.2%,有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耕地占灌溉耕地面积的34.6%。灌溉用水主要水源中,使用地表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97.8%,夯实了农业生产基础。

(二)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机械拥有量较快增长,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市拖拉机6586台,耕整机2459台,旋耕机986,播种机247,联合收获机168台,比2006年末增长133.3%;排灌动力机械3.69万台。

(三)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大棚、温室等农业设施较快增长,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市温室占地面积247.64公顷,比2006年末增长52.4%;大棚占地面积663.64公顷,增长83.9%。

(四)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素质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市民化进程稳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减少。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全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30天以上的人员数量为19.14万人,比2006年下降14.5%。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素质提高。2016年,初中文化程度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比为43.9%,比2006年提高1.7个百分点;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为12.0%,提高5.9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的为1.9%,提高1.6个百分点。

(五)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量涌现。近年来,国家、省和市在基础设施建设、工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大量涌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全市规模农业经营户2.12万户。农业经营单位1915个,比2006年增长227.9%。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2016年末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22个。

(六)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迅速。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耕地规模化耕种面积占全部实际耕地耕种面积的比重为49.9%。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所占比重为35.5%;农业经营单位所占比重为14.4%

二、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

近年来国家、省和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

(一)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市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镇占全部镇的95.2%100%的村通公路,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比重为96.5%,比2006年提高9.4个百分点;100%的村通电、通电话;100%的村通宽带互联网;66.3%的村实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99.1%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提高8.6个百分点。

(二)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全面进步。2016年末,全市有幼儿园、托儿所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75.7%;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所占比重为89.8%,比2006年提高13.3个百分点;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比重为53.8%,提高8.7个百分点;87.3%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6.9%的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

(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2016年,全市开展旅游接待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3.9%。农村电商由无到有,2016年全市50.4%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有62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82个农业经营单位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从事设施农业的分别有524户和237个,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的分别有268户和72个,从事工厂化生产的分别有8户和31个。

三、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多措并举,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据城乡住户调查结果,2016年佛山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159元,比2012年增长47.1%,实际增长34.9%,年均实际增长7.8%。十八大以来,佛山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差距继续缩小,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78(农村居民收入为1),比2012年下降0.052016年,佛山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全省、全国的1.66倍和1.95倍。

(二)农户住房条件改善。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末99.7%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农户占比为73.0%,下降2.9个百分点;拥有2处和3处住房的农户所占比重分别为23.4%3.3%,分别提高4.1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拥有商品房的农户达到8.28万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16.3%,而10年前较少有农户购买商品房。有54.2%的农户住房为砖混结构,比2006年提高8.5个百分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占41.9%,提高3.4个百分点;砖(石)木结构和竹草土坯结构的分别占3.0%0.4%,分别下降11.8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

(三)饮用水更加安全。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显著改善。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全市有49.51万户农户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全部农户比重为97.3%,比2006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四)做饭使用能源更加清洁。随着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农民生活用能源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做饭使用能源由主要使用柴草和煤为主,逐渐转变为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更为清洁的能源,生活方式更为绿色生态。2016年,农户做饭[1]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48.59万户,占95.5%,比2006年提高12.0个百分点;主要使用电的37.45万户,占73.6%,提高70.2个百分点;而主要使用柴草的1.15万户,占2.3%,下降10.4个百分点。

(五)卫生设施条件改善。2016年,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有49.67万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为97.6%;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农户有0.44万户,0.9%。两者占比合计比2006年提高11.5个百分点。

(六)耐用消费品拥有数量增加。2016年,全市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小汽车65.1辆,比2006年增加48.3辆;彩色电视机122.1台,增加10.8台;电脑83.9台,增加51.2台;手机267.3部,增加112.7部,上网手机占全部手机的比重达68.3%

十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三农”情况发生了深刻变革。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协调、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任务依然艰巨,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把具有新时代佛山特点的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走对走实走好,不断开创我市“三农”工作新局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1]: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占比之和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