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及《选编》等文件精神 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果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7-02 10:56:09 字号: 分享至:

  6月29日下午,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祥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意见》《办法》《规定》及《选编》等文件精神、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等内容。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明忠、黄坚、童城以及党组成员、总统计师饶卫民,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庞松港参加了会议。

  0.jpg▲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祥钳主持党组会议并领学第一议题

  会议强调,一要持续抓好学习宣传,各科室(中心)要利用业务会、培训会等形式再兴起学习热潮。二要将《意见》《办法》《规定》《选编》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纳入全市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认真谋划做好今年统计普法工作。三要常态化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要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党政干部培训班必修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四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统计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市统计数据质量。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力度。要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惩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二要扎实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要常态化推动企业统计工作联络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统计工作交流平台,提升统计管理效能和数据质量。三要进一步建立全流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链条和全员责任体系,制定主要指标数据审核工作指引,强化统计数据监测和审核评估,多措并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要结合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积极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