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重温《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 要求压实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10:37:12 字号: 分享至:

  6月17日下午,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祥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2021年6月15日第12期发表的重要文章《以史为镜、以史明志 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广东省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办法(试行)》等内容。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明忠、黄坚、童城以及党组成员、总统计师饶卫民参加了会议。

  0.jpg▲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祥钳主持会议并领学第一议题

  会议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一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学习党史、国史,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二要充分利用“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持续加强党史学习和教育,深化对党的信赖,深刻领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必然性,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念;三要倍加珍惜我们党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会议强调,一是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等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要求,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提供统计数据,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二是持续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做到“逢会必讲法”、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自学,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熟练掌握和运用《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切实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理论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统计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各专业报表制度,准确把握指标涵义,精准掌握统计业务知识。

  会议要求,一要以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充分利用业务会、培训会等形式迅速兴起学习热潮,强化《广东省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办法(试行)》中对于统计违法行为报告、案件调查处理结果报告等内容的学习;二要压紧压实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职责,进一步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红线和底线,一如既往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近期会议精神及2021年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建设廉洁政府、担当政府、高效政府;二要做到政治坚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高度抓好统计工作;三要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担当作为,高效服务,廉洁从政,切实改进会风,坚持真抓实干,传承发扬务实实干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