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