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3-01 17:49:07 字号: 分享至:

    2023年3月1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佛医保〔2023〕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口腔种植是缺牙修复的重要方式,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我省种植牙需求高速增长,种植牙服务量居全国首位,同时该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也日益成为民生痛点,群众对口腔种植的高收费、宣传虚假补贴、用低价广告欺骗患者等问题反映强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强化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精心组织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实施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等四个方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1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对全省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整合,明确了全省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要求各地市制定项目具体价格、拟定调控目标。

    二、明确口腔种植医疗服务的收费方式和收费项目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实行“技耗分离”,即“医疗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是由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涉及的种植体、牙冠等医用耗材费用另计。

    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牙等医疗服务价格仍按规定实行自主定价,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

    广东省医保局规范整合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拆分过细的项目,废止不再使用和重复的项目。按照国家医保局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将我省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的200多项口腔种植类项目整合修订为15个主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均按这15个项目进行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

    三、制定佛山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

    广东省医保局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将我省原有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15个主项目和13个子项目,并制定了全省的基准价。我市主要基于本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结果,参考省局制定的基准价,经专家论证,制定政府指导价。“种植体植入(全牙弓)”等26个项目按照省确定的基准价制定佛山市的政府指导价。因“种植体植入(单颗)”和“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2个项目成本较高,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健康发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种植体植入(单颗)”项目政府指导价定为1748元,高于省基准价48元,增幅2.8%;“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项目政府指导价定为1478元,高于省基准价78元,增幅5.6%。经比对,28个项目定价水平均低于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费用,降幅从6%到75%不等。如“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连续冠桥修复)”项目,费用从5812元降至1650元,降幅72%;“口腔内植骨费(复杂)”项目,费用从10000元降至3748元,降幅63%。上述项目政府指导价制定符合国家、省有关“把过高的种植牙费用降下来”的工作基调。

    四、有关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

    《通知》中调控目标的设置主要是针对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部费用中医疗服务的部分。经前期调查显示,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为例,医疗服务部分费用普遍为7000元左右,成为种牙贵的原因之一。广东省医保局确定我省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500元。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佛山市属于经济发达、人力成本高、口腔种植技术领先的城市,经综合考虑上级政策规定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可承受能力和医疗技术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佛山市三级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860元,费用减少近三分之一(其他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4374元)。调控目标包含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单颗)费用、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费用、医学3D扫描设计建模和打印费、麻醉费、以及抑菌含漱液、抗生素、冲洗、消肿、镇痛药等相关药品费用。

    调控目标不包含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非常规、较复杂的医疗服务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公立医疗机构的实际收费有所突破,可能与患者需要接受植骨、软组织移植等复杂的,不属于单颗常规种植牙的医疗服务有关。

    调控目标的作用主要是引导医疗机构更多的加强自我约束,也提示患者对明显超线收费的警惕和监督,通过对各方预期的不断引导,共同将种植牙医疗服务费用调整至合理水平。调控目标可以说是限高线,而不能理解为收费标准,具体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全流程的费用是根据临床诊疗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收费。

    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构成为医疗服务部分的费用,不包含种植体系统和牙冠等医用耗材费用。医保部门已经组织种植体系统的集中带量采购,将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的价格。根据国家集采数据显示,种植体医用耗材平均降幅为55%,价格平均降至900元,价格区间在约600元至1850元左右。后续也会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牙冠价格。

    五、有关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

    此次专项治理贯穿口腔种植从成本控制、价格形成,一直到实际收费的整个过程,不仅对医疗服务项目和行为进行规范、而且对涉及种植体等耗材进行集采,是系统的全方位的治理。《通知》要求抓好政策落实落地,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于有效遏制当前口腔种植领域群众反应强烈的收费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等行业乱象,让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让医疗回归治病救人本质,有利于促进种植牙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保障医疗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落地监测检查。做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种植体等耗材的实际采购情况,以及种植体耗材、种植牙手术价格、患者次均费用等重点指标变化的监测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和患者签署口腔种植治疗知情同意书、医疗服务合同等书面确认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做好医疗机构相关价格和收费数据的采集。二是调控民营医疗机构收费。民营医疗机构承诺响应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的,应按相应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定价,主动在本机构内的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不得在标价以外另行加收费用。三是做好价格警示。建立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将“做得好”的充分向群众展示宣传,使其更好地发展;将“做得差”的暴露在阳光下,使其误导患者的难度变大。四是实施价格公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公布本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的全流程调控目标。市医保部门长期公布并更新市内口腔种植医疗机构名单和项目价格情况,构建多维度价格公开透明机制,引导患者就医。五是医保部门切实履行医药价格管理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推进落实各项措施,通过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加强与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加强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领域的综合监管和查处力度,切实把过高的种植牙费用降下来,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同时引导医疗机构通过透明价格、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良好口碑等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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