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召开
参保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比往年延长时间

来源:佛山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11-17 15:16:17 字号: 分享至:

    11月15日上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推进座谈会召开,市医保局、税务局、社保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相关局领导和负责人,以及各区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各区医保分局、社保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剑伟主持,与会单位就如何扩面征收、精准锁定参保人群、确定参保扩面目标、拓宽宣传渠道等进行研究,并达成共识。

    会议认为,市医保局会同市社保、税务、财政等部门共同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将为2023年度扩面征缴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是推动全市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支撑,参保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会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走深走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各单位、各区要充分认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一要深挖扩面空间,落实应保尽保。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医疗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按照省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近年来医保基金收支运行及扩面征缴工作情况,合理设定2023年参保扩面和征缴计划,要不断加强数据比对,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作为参保缴费新的增长点,强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

    二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市医保、社保、税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业务衔接,进一步完善与财政、公安、民政、教育、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比对分析,核实断保、停保、重复参保情况,积极开展扩面征缴,提高参保人群覆盖面,不断提升参保管理服务水平和参保数据质量。各区要统筹资源,协调相关单位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参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要夯实工作基础,全力完成任务。市级层面要按照全市统一的步调和口径,统筹做好整体铺排工作。区级层面要严格贯彻落实下达的参保和征缴计划,统筹区各部门、各镇(街道)、各村居做好宣传培训、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对于计划完成影响较大的因素,应及时介入,加强研判,提出解决措施,确保计划任务完成,为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多维精准推送。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对未参保人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完善参保征缴工作机制。要优化居民参保缴费服务,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在参保征缴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医疗保障、社保、税务部门和商业银行等“线上+线下”合作,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制订全市宣传资料和内容,做到宣传无间断、常态化、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保”的良好氛围。

    五是提高服务质量,惠及应参居民。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应保尽保”要求,优化服务流程,2023年度佛山市居民医保参保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同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22年度不变,仍为596元/人/年。

    会议提出,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压紧主体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