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佛山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09-13 10:02:30 字号: 分享至: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3日,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ybjjgk@fsybj.fosha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字样。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佛山市医疗保障局,邮编:528000。请在信封注明“《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联系人:张永文,电话:83382057。

     附件: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下载: 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