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佛山市文广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14:38:31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嘉健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更合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56RPMG8B):

  我局于2022年7月27日对你公司“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期间配备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低于规定数量”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公司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的行政处罚。

  我局已于2022年9月20日在佛山市政府网站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佛文综罚告字〔2022〕(高)12号]送达公告,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予以告知,截止2022年10月20日,公告已满30日,视为已送达。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前往你公司、快递邮寄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你公司负责人(受送达人),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佛文综罚字〔2022〕(高)17号),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附后),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上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的,将加处罚款;你公司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详见正文)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菁、罗展胡

  联系电话:0757-88665151

  单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88号4楼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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