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9-20 17:26:07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嘉健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更合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56RPMG8B):

  我局于2022年7月27日对你公司“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期间配备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低于规定数量”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公司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的行政处罚。按照法定程序,我局需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2年8月中旬至今,我局执法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系,或前往你公司(含总公司)送达、邮寄(中国邮政EMS)送达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你公司负责人(受送达人),无法送达上述告知书。  

  因无法联系到受送达人,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佛文综罚告字〔2022〕(高)12号)(正文附后),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公司可在上述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菁、罗展胡

  联系电话:0757-88665151

  单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88号4楼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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