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引》的通知
各区文广旅体局:
为支持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冲击,纾解生产经营困难,稳步推动佛山市文化、旅游产业有序复产,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产〔2020〕20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20年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引》,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引
为支持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冲击,纾解生产经营困难,稳步推动佛山市文化、旅游产业有序复产,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产〔2020〕20号)精神,佛山市获批省文旅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50万元。现根据上级精神,特制
定2020年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引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贴息扶持: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旅行社、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演艺、文化娱乐场所、动漫、艺术品、文化会展、文旅装备制造等业务的文化和旅游企业。
(二)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发生的贷款类型仅限用于保证企业发展和必要的保障性供给等与正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费用的短期流动性贷款,以及文化旅游项目贷款,其中,对短期流动贷款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近三年或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贷款贴息补贴标准及贴息期限
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新增贷款及存量贷款的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贴息率最高不超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贴息率最高不超实际贷款利率),具体贴息率将根据企业申报量进行确认,本次贷款贴息财政总预算不超250万元。
(一)新增贷款是指企业在2020年2-7月期间的新增贷款(包括续期、展期)。存量贷款是指企业在2020年2月前已发生的,且在2020年2-7月仍正常支付利息的贷款。
(二)本次贷款贴息是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项目在2020年2-7月期间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按一定的贴息率进行补贴,每家企业贷款贴息金额最高不超2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8月7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请表可在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中下载,并在该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受理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
(二)审核。佛山市文广旅体局委托佛山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在平台上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退回。
(三)贴息。佛山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将根据贷款贴息申请情况设定贴息率。贴息率经佛山市文广旅体局确认后,将按流程,尽快完成贴息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
(二)贷款贴息申请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贷款合同;
(五)银行出具的付息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贷款贴息按自愿原则申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原则上纳入贴息支持范围。
(二)贷款贴息按“先付后贴”原则执行,贷款贴息在企业支付贷款利息后再统一支付。对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三)企业从各政府部门获得的同一贴息期的贷款贴息支持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同一贴息期实际支付利息总额。
(四)贷款贴息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恢复生产经营无关的方面,不得用于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或缴纳相关罚款。获得贴息资金支持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申报材料填写咨询联系方式:王玫,86228062;林智明,86228025。
附件:1.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贷款贴息申请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
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附件2
贷款贴息申请真实性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申报“2020年佛山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本次申请无效,自动作废。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本公司将全部承担。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