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来源: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2-21 11:21:10 字号: 分享至: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

  盾纠纷。

  (一)不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11项)。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行政许可行为内容

1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新申请)

2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注销)

3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续期)

4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遗失补办)

5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变更)

6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延续)

7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变更)

8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新申请)

9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遗失补办)

10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注销)

11

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效发射试验审批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二)不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4项)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行政处罚行为内容

1

对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2

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没有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

3

对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的处罚

4

对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行政处罚

5

对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行政处罚

6

对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波发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或者电波监测;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的行政处罚

7

对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取得型号核准的行政处罚

8

对销售条例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的;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的行政处罚

9

对销售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处罚

10

对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的

11

对超过2年不使用或者使用率达不到许可证规定要求的,撤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12

对违反规定,节能灯、电池生产者、销售者、进口企业拒绝回收废旧节能灯、废旧电池的行政处罚

13

对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行政处罚

14

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三)不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征收行为 (1项)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行政征收行为内容

1

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赔偿。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

  (四)不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检查行为(7项)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行政检查行为内容

1

监控化学品的现场监督检查

2

对无线电频率的使用情况和在用的无线电台(站)的定期检查;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

3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检查

4

工业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5

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找

6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7

无线电行政执法的司法衔接工作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1.具体投诉请求:反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等行为。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举报,违反党纪的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4 条

  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