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度评价工作系列报道】信访事项办理满不满意?群众来评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29 09:08:07 字号: 分享至: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群众对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评价,4月27日,佛山市信访事项第三方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顺德区召开。会议由市信访局副局长夏雄兴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吴小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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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市信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中立机构博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供满意度评价服务试点工作,主要对全市信访系统平台内的信访事项提供满意度评价工作标准化调查服务。截至2019年12月,博睿信访社工电话回访共501件,入户探访共12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共301条,群众满意度达到86%。在总结前期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评价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第三方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室于2020年3月31日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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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第三方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室介绍了我市第三方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顺德区信访局就群体性满意度评价件的回访及推动建立区、镇(街)、区直部门“1+10+N”满意度工作格局方面,禅城区信访局就通过“跟踪、模拟、分段、代理”四个步骤+“宣传、建章、引导、互动”四种方法,市交通运输局就提高群众参评率方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就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面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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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小庆同志指出,开展满意度评价工作是保障群众在信访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一项创新举措,各级各单位要把群众信访事项办理满不满意作为检验信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提升工作效率,将满意度评价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市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针对下一步全市第三方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吴小庆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全市各区各单位要主动作为,进一步发挥为民惠民效能,以“实打实”的作风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应评尽评,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突出佛山特色,打造好第三方群众满意度评价品牌。要做到“四有”:“有牌子”,打造佛山品牌;“有位置”,提供服务场所;“有措施”,完善规章制度;“有成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率。

  市信访局相关领导及科室相关负责人,各区信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顺德区区直单位及相关镇街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