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4年市、区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

来源:佛山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14:51:46 字号: 分享至:

    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我市已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现将2024年佛山市、区两级领导干部及部分市直单位领导干部接访日安排公告如下,其他未公告的单位接访安排可向有关单位咨询。
单位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地址
市四套班子市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三)佛山市人民来访接待厅禅城区卫国路39号(市信访局)
禅城区四套班子区领导每月第一周、第三周星期四为区领导接访日(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周)禅城区人民来访接待厅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禅城区信访局)
南海区四套班子区领导每月第二周、第四周的星期二南海区人民来访接待厅南海区天佑四路5号(南海区信访局)
顺德区四套班子区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工作日)顺德区人民来访接待厅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顺德区信访局)
高明区四套班子区领导每月第三个星期四(工作日)高明区人民来访接待厅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高明区信访局)
三水区四套班子区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工作日)三水区人民来访接待厅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四路19号(三水区信访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上午9时至12时(1、2、4、5、7、8、10、11月采取预约制)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信访大厅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市人民检察院院领导每月第1、4周星期三上午,采取预约制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接访室禅城区湖景路28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领导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302
市教育局局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8时30分-12时,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佛山市教育局信访接待室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市公安局局领导每月15日、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佛山市公安局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禅城区普君西路26号首层A37
市司法局局领导每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佛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
市民政局局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佛山市民政局首层信访接待室禅城区卫国路3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领导每月第二周星期三(逢节假日顺延一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访窗口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市自然资源局局领导每月第三周星期三上午9时-11时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人民来访接待厅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11时30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北楼一楼信访室禅城区榴苑路20号
市交通运输局局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一楼信访接待室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遇节假日将后延一周)佛山市住建局西一楼接访室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市农业农村局局领导每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一楼阅览室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1号楼103室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领导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周),采取预约制(预约电话:28780925)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员活动室佛山新城世纪莲体育中心体育场18号门
市卫生健康局局领导每个月第二周 星期三上午9时-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至第三周星期三)佛山市老龄工作办公室禅城区普澜二街8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领导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三上午8时30分-12时佛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访室禅城区卫国路69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领导每月第二周星期三上午9时-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访接待室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领导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四上午9时-11时30分佛山市国资委信访接待室禅城区季华五路25号一楼
市医疗保障局局领导每月第二个星期三佛山市医保局办公楼5楼禅城区卫国路41号
市金融工作局局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上午9时-11时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六楼会议室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楼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领导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三)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访室禅城区人民路98号
市轨道交通局局领导每月第二周的周四上午9:00-11:30(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一周)佛山市轨道交通局一楼接访室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市总工会单位领导每月第二周、第四周的星期三(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周)佛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信访窗口禅城区同华横街5号
    温馨提示:1.请信访人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2.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一般采用书面形式;3.信访人提出诉求的,应当写明信访人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事由;4.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应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推选代表(不得超过5人);5.信访事项已受理及正在办理,已经多次答复或者已经三级终结的不再安排领导接访。
    此外,信访人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信访问题:1.在“佛山市信访局”网站“我要写信”栏反映,网址:http://www.foshan.gov.cn/gzjg/fssxfj/;2.关注“佛山信访”微信公众号,在“微信信访”栏反映;3.写信邮寄到佛山市信访局反映(地址:佛山市卫国路39号,邮编: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