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区领导和市有关单位接访日活动安排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06 16:43:18 字号: 分享至:

  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我市已建立了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现将2020年佛山市、区领导接访日部分安排公告如下,其他未公告单位接访安排可向有关单位咨询

单位

接访领导

接访时间

接访地点

地址

市四套班子

市领导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其中一月为15号。(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三)

佛山市人民来访接待厅

禅城区卫国路39号

禅城区四套班子

区领导

每月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四(节假日除外)

禅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厅(区信访局)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

南海区四套班子

区领导

每隔一周开展一次,时间为当周星期二上午9时至11时30分。

南海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5号(南海迎宾馆南侧)

顺德区四套班子

区领导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工作日)

顺德区信访局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

高明区四套班子

区领导

每月的第二个和第四个星期四,上午8时30分至12时。

高明区信访局一楼

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

三水区四套班子

区领导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工作日)

三水区信访局

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四路19号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领导

3月6日、6月5日、9月4日、12月4日,上午9时至12时。

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

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市人民检察院

院领导

每月第一、四周的星期三上午为检察长接访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第二、三周为检察长预约接访日。

市人民检察院接访室

禅城区湖景路28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

局领导

每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市发展改革局三楼会议室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302室

市教育局

局领导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2时,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市教育局信访接待室

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市公安局

局领导

每月15日和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9号103号

市司法局

局领导

每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局领导

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楼接访室

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市自然资源局

局领导

每月第二周星期三上午

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信访接待室

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市生态环境局

局领导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至11时30分

北楼1楼信访室

禅城区榴苑路20号

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局领导

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遇节假日将后延一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

一楼接访室

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市交通运输局

局领导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

市交通运输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市水利局

局领导

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上、下午(节假日顺延至下周)

市水利局办公大楼一楼

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禅城区金鱼街113号

市农业农村局

局领导

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

市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1号楼2楼

市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

局领导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

局会议室

佛山新城世纪莲体育中心体育场C区2楼

市卫生健康局

局领导

每月第二个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至第三个星期三)

市爱卫办707会议室

禅城区卫国路39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局领导

每月第一、三周周三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禅城区卫国路69号

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委领导

每月第三周星期四上午

市国资委五楼信访接访室

禅城区季华五路25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领导

每月第二个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来访接待室

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市医疗保障局

局领导

每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

市医保局办公楼三楼

禅城区卫国路41号

市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局领导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法定假日除外)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信访室

禅城区人民路98号

市轨道交通局

局领导

每月第二周周四(全天)(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一周)

市轨道交通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市总工会

局领导

每月10号下午(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禅城区同华横街5号一楼

  温馨提示:1.请信访人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2.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一般采用书面形式;3.信访人提出诉求的,应当写明信访人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事由;4.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推选代表(不得超过5人)5.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三级终结的不再安排领导接访。

  另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信访问题:一、在“佛山市信访局”网站“我要写信”栏反映,网址:http://www.foshan.gov.cn/gzjg/fssxfj/;二、关注“佛山信访”微信公众号,在“微信信访”栏反映;三、写信邮寄到佛山市信访局反映(地址:佛山市卫国路39号,邮编: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