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度评价工作系列报道】政务服务好不好,请您来评价!

来源:佛山市政务数据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0-05-12 08:56:16 字号: 分享至:

  2020年3月,为建立政务服务的评价、反馈、改进、监督、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佛山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下面我们来看看《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评价内容与指标。“好差评”内容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服务便民度、整改实效,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评价指标分为服务事项评价指标和服务人员评价指标。“好差评”评价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

  二、线上评价渠道。线上评价渠道包括省级统一建设的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小程序(粤省事”民生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APP、“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佛山政务服务微信端、佛山通APP等),市统一建设的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以及各区和市直政务服务机构自行建设的其他在线政务服务系统。

  三、线下评价渠道。线下评价渠道包括市、区、镇(街)、村(居)行政服务大厅和部门自建业务大厅的窗口和二维码评价,以及自助服务终端和佛山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评价等。

  四、评价规则。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全程网办的事项,服务对象在事项办结后进行1次评价。通过线下窗口办理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事项,服务对象每次到窗口办理后均可对服务人员进行1次评价,事项办结后可对服务事项进行1次评价,服务人员评价和服务事项评价采取分别评价。对已办结事项,服务对象24小时内未做出评价的,“好差评”系统发送短信提醒服务对象进行评价。服务对象可在事项办结后7个自然日内进行评价。

  五、统计排名。“好差评”统计内容包括服务事项得分、参评率和整改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对市直部门和各区“好差评”情况进行统计,并发布市直和各区政务服务“好差评”榜单。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对区级政务服务机构和各镇(街)、村(社区)发布政务服务“好差评”榜单。

  六、差评整改。“差评”工单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通过“好差评”系统获取,并转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相关政务服务机构办理,涉及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区政务服务机构的“差评”工单转由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分派办理。政务服务机构收到差评工单要及时进行整改。“差评”工单由专人负责处理。服务人员收到“差评”评价后,可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诉,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在收到申诉申辩后5个工作日内认真核实。

  七、数据运用。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政务服务机构对评价信息加强综合分析,及时归纳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对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限期整改解决。定期对市级行政服务大厅(含部门自建服务大厅)、市级政务服务机构和各区“好差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延伸阅读:一图读懂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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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综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佛山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