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轨道交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10:20:20 字号: 分享至: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统筹指引下,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紧围绕中央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我市“515”高质量发展目标等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我市轨道交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制度、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打造多层次的轨道交通网络、共建“轨道上的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促进轨道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度落到实处。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本系统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佛山市轨道交通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延续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机制。截至2023年12月,局党组理论学习法治内容4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8次。印发《中共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计划》,其中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个重要学习专题,把加强法治建设与推动佛山轨道交通领域发展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行业领域规范化法制化。

  1.积极推进行业领域立法。我局起草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批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首部轨道交通领域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打响了“轨道上的大湾区”协同立法的“第一枪”,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等全生命周期提供法律保障。

  2.加强行业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定期开展我局起草或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对3份(《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即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印发,进一步完善行业领域管理体系。

  3.完善局内部规章制度。本年度我局陆续印发《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文件8份,进一步规范我局相关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建设。

  (三)完善部门职能体系,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处。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筹市区行业审批事项二次统筹工作,规范各类要素内容,确保全市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完备准确、同源一致。进一步完善我局权责清单事项150项,包括公共服务类9项,行政许可8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126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市轨道交通事项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湾区通办,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

  3.推进电子证照签发。我局已落实电子证照注册编目要求,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注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模板相关信息,并在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测试电子证照签发功能。

  4.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发布各类业务专题公布信息243条,按期公开规范性文件,年度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报告等,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宗;加强与互联网媒体合作,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我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讲好行业“故事”,传递行业“正能量”。

  5.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我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共4件、市政协代表议案共12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已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的“满意”意见,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上线应用,组织开展粤执法办案平台2.0版使用专题培训,促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开展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自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各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落实我局部门双随机抽查四项,开展违反“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规定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3.强化行业诚信管理提升行业市场履约能力。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以及《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依规实施了116宗奖励(加分)或处罚(扣分),依据诚信级别对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实现行业诚信与社会信用动态联动,强化市场主体诚信履约意识,提升行业服务品质。

  4.依法依规办理各类投诉信访案件。建立局领导包案机制和风险预警会商研判机制,严格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办理各类投诉信访案件。期间,依法依规处理地铁11号线舆情等涉及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等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共计462宗,切实将投诉、信访问题解决在本部门,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5.严格落实行政诉讼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依法开展行政应诉案件2宗,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准备应诉材料,认真履行应诉义务。因原告诉求理据不当,均被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1.制定普法计划。制定《2023年佛山市轨道交通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将普法任务融入日常业务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组织学法考试。根据《佛山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全局应参考27人,实参考27人,成绩优秀率100%。

  3.对内做好政府部门、轨道交通行业内部宣传培训。一是组建《条例》宣讲专家团,开展政府部门、轨道交通行业内部的宣传工作。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宣讲活动4场,广泛宣传《条例》规定,促进新法善治落实处。二是依托局内“大讲坛”的形式,组织观看预防酒驾专题旁听庭审视频,举办民法典合同编简析、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等共5场法治专题讲座。三是组织开展《条例》行政执法专题脱产培训,包括市、区轨道交通局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相关执法人员共40余人,学习轨道交通执法特点、执法流程,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促进规范执法。

  4.对外以多种形式做好社会面的普法宣传。一是以我局“安安”“通通”动漫形象,紧紧围绕《条例》,运行广佛普法专列、制作普法宣传视频7条、创意设计地铁站宣传灯箱50块、开发法治文创产品,制作创意H5普法小游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宣传,进一步深化我局法治宣传品牌建设。二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地铁运营线路车载移动终端、建设工地宣传栏、单位LED屏等多元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消防及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学习活动,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多元化立体式宣传格局,推动全社会法治素养提升。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区级轨道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缺失。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以地铁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和地铁运营线路保护区行政执法为主,具有点多线长面广、执法对象相对特定、专业技术性强等特点。但受制于市级执法人员不足、区级执法队伍缺失的现状,随着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里程的日益增长,我局的行政执法力量无法满足实际的执法需要。

  (二)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较为欠缺,培训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纠纷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内部审计工作专业要求较高,需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储备和能力建设。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观念。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工作要点,推动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

  (二)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一是统筹做好行政委托相关制度的建立,理顺相关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二是做好对行政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做到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能体系。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轨道交通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三是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电子证照线上系统签发。

  (四)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能力。狠抓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系统,加强全过程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确保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内部审计工作。积极抓好内部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计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不断推进我局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提质增效。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