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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600007039450M/2021-0052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21
名称: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消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号: 佛府办函〔2021〕209号 发布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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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消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7  浏览次数:-

佛府办函〔2021〕209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消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消防“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佛山市消防“十四五”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5

  第一节  现状与形势…………………………………………5

  第二节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10

第二章  主要任务…………………………………………………13

  第一节  强化履职尽责 持续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13

  第二节  注重多措并举 全面构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14

  第三节  强化统筹协调 筑牢消防基础设施防御体系………19

  第四节  聚焦实战需求 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20

  第五节  加快转型升级 提升消防装备战勤保障能力………23

  第六节  加强科技支撑 提升治理全周期信息化水平………25

  第七节  创新宣传方式 全面提升居民消防安全素质………27

  第八节  完善法规标准 全面提升依法依规治理水平………29

  第九节  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消防队伍综合保障体系………31

第三章  重大工程………………………………………………33

  第一节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程…………………………33

  第二节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36

  第三节  消防科技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37

  第四节  消防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工程……………………38

第四章  保障措施………………………………………………40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40

  第二节  确保经费投入……………………………………40

  第三节  强化工作落实……………………………………40

  第四节  加强考核评估……………………………………4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和对消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消防事业发展的各项重要举措,加快推进佛山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关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全市火灾亡人数和伤人数分别下降49.4%和30%,未发生重大以上和影响特别重大的火灾事故,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整体平稳,火灾伤亡人数显著下降,重大火灾风险防控取得积极成效。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各部门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考核。持续理顺各部门在“分段管理”上的“衔接不畅、边界不明”问题,推动12类场所完成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全市32个镇(街道)全部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镇(街道)消防组织不断健全,消防监管力量进一步增强,基层消防安全责任持续压实。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1建设持续深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2要求进一步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

  三是火灾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各区定期开展火灾形势分析和预警研判,火灾风险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源头治理、精准治理、依法管理”原则,开展“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车专项整治”及村级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集中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和小微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依托消防监督智能执法平台、四化巡查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强化对消防数据的监管、评估和运用。持续强化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对消防举报投诉案件的核查处理,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进一步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套制度,总结固化重大消防安保工作经验做法,消防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是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制定《佛山市灭火救援应急响应预案》和《佛山支队灭火与应急救援专家组工作规定》,成立佛山市灭火与应急救援专家组, 各区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全部完成,灭火救援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公安、消防、供电、燃气、地震、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18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现有专职消防人员31954人,立体化消防救援力量逐步形成。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逐步纳入119统一调度体系,消防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优化消防车辆比例结构,配备高层建筑单体及密集区域灭火救援专业队和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装备建设全面加强。“十三五”时期,全市共接警出动约6万次、出动警力59万余人次、救助和疏散被困人员1.3万余人、抢救财产价值超11亿元,圆满完成高明12.5凌云山火灾主场扑救任务及抗击珠海台风“天鸽”、扑救珠海“10.15”火灾等跨区域增援任务,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的作用及地位进一步彰显。

  五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编制出台《佛山市中心城区、南海区、顺德区规划(2016—2020年)》,推动全市全部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修订工作。“十三五”时期,全市共建成4个普通消防站,全市消防重点单位和社区均建成微型消防站。出台《佛山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针对全市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并将市政消火栓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体系,“十三五”时期,全市共新增市政消火栓3765个,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

  六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全市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市共设32个镇街消防体验馆、5个消防主题公园,全省首家“佛山市青少年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建成。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和重大活动新闻,在重点防火时期或重要节假日,集中发布消防安全提示,进一步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及受众普及度。将消防安全知识全面纳入学校教育、党政干部培训、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范畴,持续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

1.“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3.专职消防人员:专职消防人员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及企业专职消防员。

  二、“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形势

  一是存量风险与新兴风险日益凸显。我市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类型多、体量大,各镇街村级工业园、老旧小区、城中村等建筑普遍缺乏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欠缺,违规搭建、消防车道占用、消防通道堵塞、电气供配电设施与线路老化等动态火灾隐患突出。与此同时,随着高新技术制造业、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高速发展,衍生出一系列新的消防安全新情况、新问题,新兴风险隐患日益凸显。存量风险与新兴风险叠加,使火灾风险防控难度增加,给消防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二是消防综合治理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消防治理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完全匹配,尚需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方面,部门监管模式、监管重心、执法协作仍需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方面,基层工作任务繁杂交叉,基层消防执法模式有待进一步理顺,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有待提升。单位负责方面,部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不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公民参与方面,尚存在公民参与机制不健全、公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公民消防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我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尚不能满足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尚无水上消防站,随着我市港口、码头建设大力发展,目前的救援力量难以应对大型的水上事故救援。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对我市消火栓建设现状进行评估,市政消火栓设置仍存在不足,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应建设市政消火栓36583个,尚欠账5450个,同时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管理水平尚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尚需加强。我市目前常规的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基本齐全,而专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尚有不足,无论是在专业性上还是在针对性上都无法完全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全市城市消防救援站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配备较好,而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和装备配备水平较低,基本都难以达到二级消防站的建设要求。市中心城区已建立较为健全的通信体系,而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救援指挥调度系统需进一步加快建设,消防通信科技水平有待提升,同时,针对跨区域、长距离、大范围,公网通信瘫痪及高层、地下、隧道、大型综合体等复杂环境下的应急通信保障尚需进一步加强。

  五是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高。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宣传专业性、针对性不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缺乏联动机制,部门协同有待加强。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力量不足,尚未形成梯次性、高水平、稳定性强的消防宣传队伍。消防宣传内容、方式精准性、专业性尚有不足,消防宣传社会化、精细化程度不高,群众的接受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消防宣传服务还不够完善和普及,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

第二节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消防改革,强化综合治理,主动将消防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谋划推进,着力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持续保持火灾整体形势稳定,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佛山市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极点城市、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影响消防事业发展难题,深化“数字佛山”消防主题建设,加快构建与现代化指挥体系相适应的科技信息化支撑体系,提高消防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制约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坚持区域协同。坚持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构建紧密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促进多元消防工作理念的融合创新,强化区域消防安全协同合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消防救援力量进一步增强,消防救援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亡人火灾和重大财产损失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消防执法权限逐级下放,与佛山市镇(街道)相适应的消防工作“共管共治”和消防队伍“共管共建”新模式基本构建,“责任清晰化、治理常态化、管理精细化、队伍专业化”的消防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消防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火灾风险管控水平持续提升,消防信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消防信息化监管手段深度应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消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城乡消防规划及时编制、修订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

  ——消防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完善,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化、专业化、实战化水平显著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专业救援队伍装备配齐配强,水上救援、轨道救援、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专业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装备结构优化、配置升级,应急物资、应急通信、运输投送等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科技保障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消防科技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智慧消防”应用日趋完善,数字化城市救援体系初步建成,消防工作科技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消防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与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定位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和巨灾应对能力达到更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现代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建成。


佛山市消防“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内容

规划目标

指标类型

1

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0.15

预期性

2

专职消防人员占总人口比例

≥0.4‰

预期性

3

消防站建设(改造)数量

52

预期性

4

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

100%

预期性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强化履职尽责 持续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健全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厘清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梳理消防安全风险,找出责任落实的“盲点”,提出行业风险清单,明确教育、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文物等行业主管部门在火灾风险隐患防范、整治工作中的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压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工作制度。

  加强行业消防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行消防安全达标建设。深化行业社会组织消防安全自律管理建设,建立健全行业领域自律管理行规会规。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至少完成1500家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消防考核、挂牌督办、组织培训等措施,推进社会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消防安全投入,不断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责任落实。将火灾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纳入企业、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范围,提高社会单位疏于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违法成本,推动建立社会单位风险自知、隐患自查、自主整改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模式,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

  加强失信惩戒。深化信用监管约束机制,将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诚信平台。完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机制,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第二节  注重多措并举 全面构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一、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优化日常监管。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检查手段,推行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优化日常监管模式。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执法装备配备应用。

  深化信用监管。深入对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信用信息运用。将企事业单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公众等纳入统一管理。

  优化监管手段。依托佛山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构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按照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要求,加强“区块链+”消防监管,提升消防监管科技信息化水平。

  推广专家检查。鼓励聘请消防领域专家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专家意见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结论的参考依据和消防监督执法重要参考。

  加强协同监管。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公安、供电、水利、卫生健康、基层政府组织之间的协同配合能力,理顺衔接机制、责任边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提升火灾风险管控水平

  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开展市、区各级火灾风险研判及评估,依据研判结果,确定辖区内的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引入社会力量。健全消防社会化服务机制,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科技支撑、行业自律作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市场化、多元化发展。

  加强单位共治。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对接广东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单位监管模块,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推广力度。推广社会单位加强平台应用,切实提升系统覆盖面。

专栏1:消防安全治理行动重点内容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排查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性、加强微型消防站队伍建设。到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到2022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建立综合体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到2022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地下轨道交通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到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到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行业消防安全标准达标创建:持续推动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出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大型商业综合体、村级工业园、文博建筑行业消防安全达标创建。

  三、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

  优化体制机制。探索由区消防救援大队、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领导和管理镇(街道)消防工作,优化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探索制定相应规章制度,遵循“依托实际、有序推进”原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派驻具有消防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到镇(街道)指导、帮带、协助消防执法工作。

  制定管理制度。按照基层消防工作“共管共治”的工作要求,健全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章程及工作机制,探索出台火灾警示通报、消防工作提醒约谈等规章制度。

  明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救援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公安、教育、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邮政、文物等具有行业领域监管职能的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安“五类场所”、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在建工地、宾馆酒店、医疗机构、危化品企业、工厂仓库、物流仓储、文博建筑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监管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重点针对工程建设、火灾调查、消防产品、消防车通道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具体程序及内容,切实强化“消地协同”,逐步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健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

  织密基层网格。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健全网格员消防培训、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织密基层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推进社会单元消防安全治理。

  四、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

  建立常态机制。定期组织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进行分析,及时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定期开展有规划、有侧重的集中专项整治。

  整治突出风险。围绕火灾高风险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以风险特征为指引,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治理行动。加强消防隐患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优化消防安全防范对策措施。

  单位自主管理。建立适用于不同场所、不同人群的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治理体系,指导社会单位、重点人群开展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专栏2: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内容

  打通生命通道:老旧小区“一区一策”精准治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现有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消防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执法管理信息的互通。

  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针对老旧小区、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火灾隐患,结合城市旧改及建设,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村级工业园火灾隐患整治:(1)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调、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改造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政府、市场双向发力,加快村级工业园消防改造进程。(2)坚持问题导向,镇街基层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因地制宜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补齐消防基础设施短板。到2023年,顺德区、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总体完成消防基础设施改造任务。(3)结合乡村基础设施改造工作,推进用火用电安全改造,降低火灾风险。

  电动自行车存放突出隐患整治:全面推进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放点建设,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到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五、深化火灾调查管理机制

  完善火灾调查制度。完善火灾调查分级制度,推动消防救援站落实简易火灾登记制度。采用委托培养、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基层消防员火灾调查技能培训,加强火灾调查队伍建设。推进全市火灾调查规范化建设,加强火灾事故调查装备配备应用,到2025年,各级执法单位配齐配强火灾事故调查装备。

  深化火灾延伸调查。强化火灾事故“一案三查”,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持续落实火灾延伸调查。深入分析火灾事故教训,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落实整改措施评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火灾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提升对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的指导意义。

第三节  强化统筹协调 筑牢消防基础设施防御体系

  一、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国家标准和佛山市社会发展实际,加强相应标准、级别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消防站用地指标,加快消防站新建、改建、扩建步伐,优化站点功能和安全布局。采用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推进城市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构建以一级消防站为核心、小型消防站为辅助的城市消防站体系。推动整合大型消防站建设,探索“区域消防救援中心”(大型消防站)建设,积极推动水上救援站等专业救援站建设。

  二、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明确建设目标。明确市政消火栓建设目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市政消火栓与市政给水系统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与使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5984个。

  加强维护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管养主体,加强消防水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三、加强消防车道建设

  加强设施建设。鼓励各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等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从源头上改善消防车道违规占用问题。

  实施分类整治。对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管理;对老旧小区实施“一区一策”,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分批整改。

第四节  聚焦实战需求 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一、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水平

  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及《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21-2035年)》《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置,建立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补充长效机制,科学配置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地下建筑、超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水域救援、轨道交通、后勤保障等专业队建设,提高专业消防队伍实战训练能力。

  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根据辖区面积、人口密度、经济总量和灭火救援任务量,因地制宜规划建设规模适当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一镇(街)一队”的目标,督促顺德区乐从镇完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细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招录实施与队伍管理办法,按照正规化建设目标,人员统训、装备统型,配齐车辆、器材和个人装备,规划训练场地,制定训练、战术手册,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逐步向职业化、专业化消防救援队伍转变。到2025年,建设21支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

  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指导各港口单位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水上消防队建设,配齐装备器材、加强训练演习。

  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全面加强乡镇农村志愿消防队伍等消防志愿组织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团体建立志愿消防队伍。优化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备案、考核评估、联勤联训制度,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应急救援组织的联勤联训机制,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管理。

  二、提升综合救援联动协同能力

  区域统筹共建共享。提高各辖区应急救援协同作战能力,建立处置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制度,整合社会应急资源,实现应急指挥决策有数据、有资源、有平台,推进决策指挥扁平化、程序化、科学化。加强抢险救援消防车、器材消防车“流动库室”建设,形成器材储用合力。

  部门联动协同作战。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会商研判机制,研究建立响应、指挥、协同、处置、保障为一体的应急救援主战主调机制。充实各类灾害应对处置专家库,落实联席联络制度。

  探索企业协同机制。根据区域主要灾害特点和灭火救援实战需要,按照内外结合的原则,采取与相关生产、存储企业签订代储、代供协议等方式,加强装备物资和灭火药剂储备。

  三、强化消防救援队伍实战训练

  加强训练基地建设。加强消防应急救援训练基地规划建设,根据需求配备体技能训练、各类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突发应急事件、社会救援模拟处置训练、战勤保障训练等设施。

  加强队伍技能培训。推动消防救援训练、战术体系转变,健全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消防救援训练体系。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抢险救援技能培训及考核。

  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定期组织技术交流、竞赛。开展多灾种综合实战演练,强化复杂条件下的协同配合能力,提升现场救援能力和实战水平。

第五节  加快转型升级 提升消防装备战勤保障能力

  一、加强装备配备科学性

  科学制定装备建设规划。根据区域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求,定期开展消防装备评估,明确配置需求,编制装备建设专项规划,确保装备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优化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新制(修)订的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配齐装备。在确保达标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选配装备,优化装备结构,提升装备质量性能。

  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大体量地下建筑、石油化工、锂电池和金属等特殊火灾扑救需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

  强化专业救援装备配备。加强应对台风、洪涝、水域、山岳等灾害事故的专业救援装备器材配备,高标准配备专业救援装备,提升专业救援及自然灾害救援能力。

  提升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按照“安全舒适、性能优良、质量可靠”原则和统型要求进行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和抢险救援服等防护装备统型及升级。加强防护装备配备和备份,针对性配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防护装备,提升防护装备适体率。

  二、规范消防救援装备管理

  提升装备统型水平。按照统型指导意见开展装备统型配备,提高装备建设水平,实现装备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按照统型要求实施装备采购,提升装备配备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水平。

  加强装备物资储备。建立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满足灭火救援和专业救援需要。根据灾害特点和实战需要,结合装备模块化配备,加强装备物资储备,提升装备模块化运输和投送能力。

  提升装备信息化管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装备大数据系统,对接实战指挥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升级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实现装备数据实时动态查询与管理。

  三、加强战勤保障能力建设

  完善装备联勤保障机制。按照“建设规划与实战需求相结合、重点区域与联勤区域相结合、社会保障为主消防部门自我保障为辅”的配备原则,建立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救援装备现场保障社会联动机制,督促装备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装备保障、现场抢修、灭火药剂供应等应急服务。

  提升物资模块化储运能力。进一步深化装备模块化建设,按照灾害类型模块化储备装备物资、模块化运输和投送,加强特殊地形人员装备投送能力。立足新型救援任务需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机动灵活的物资运输保障模式,建立完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应急调运与配送机制。

  完善战勤保障预案体系。分级分类制定战勤保障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组织社会联动单位参加装备投送、现场抢修、物资补给等保障项目演练。

第六节  加强科技支撑 升级治理全周期信息化水平

  一、提升科技研发能力

  加强联创平台建设。鼓励扶持消防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构建消防科技支撑机构网络体系。加强政企合作,引入消防科研机构、企业,成立联创实验室,加强消防科技创新。

  促进关键技术研究。结合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对影响消防工作的难题进行分析研讨,编制科研计划,组织开展研究。

  搭建技术交流平台。积极承办国家和地方消防科技论坛,搭建技术交流平台。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组织开展大湾区及省内外消防救援技术交流、消防演练等交流活动。

  二、加强智慧消防建设

  深化“数字佛山”消防主题建设。深度整合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强数据共享。基于智能传感、射频识别、视频图像、移动互联网等感知技术,构建数据采集体系,实现消防大数据,打造智慧消防一张图,完善城市安全感知网络。

  构建智慧消防安全社区。以社区为落脚点,通过物联网、大数据、5G技术等信息化手段打造消防安全社区,实现消防业务与社区人员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管理、应急管理、房屋管理相结合。完善智慧消防物联设备建设和物联感知前端建设标准、社区快速预警及报警机制、社区及消防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社区消防培训移动化、社区消防宣传推广数字化、社区物业管理智慧化建设。

  消防民生服务指间办理。打造消防民生服务一站式“指尖办理”,深化消防站预约、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火灾损失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网上申报等消防民生服务模块建设,提高便民服务。

  打造消防安全营商环境。通过面向企业的消防服务智慧应用,为佛山市的招商引资环境中的消防服务、安全环境提供支撑。根据业务部门对面向企业的消防服务、消防监督等业务的流程优化,打造线上办、移动办、方便办的相关企业消防服务应用。

  三、加强信息化支撑

  深化建设消防感知网络。进一步深化建设消防感知网络,加强各方面感知设备的应用。利用感知设备的物联平台将管控消防相关设备状态获取感知数据,为消防业务科学化、智能化提供支撑。

  强化消防支撑体系建设。加大救援力量数据、警情信息、重点单位、建筑信息等基础数据融合力度,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消防业务提供相应支撑。

  建设信息标准规范体系。组建信息化技术标准制(修)订专业团队,积极推动消防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应急通信系统与装备、实战指挥业务、消防灾情防控等标准规范编制。

  四、加强应急通信水平

  完善消防指挥调度基础信息数据。强化消防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水源道路和消火栓等数据信息采集准确高效,及时更新道路路况、限高、限宽、施工等实时信息,提升辅助决策能力。

  构建数字化城市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城市救援数据中台、应用中台、业务中台,加强公共支撑及技术应用能力,借助AI赋能,通过对数据服务和应用服务模块化封装、清单式发布、指令式开放和配置化管理,研发“战时指挥模式一张图”,把力量调度、行车路况、水源信息、装备数据等辅助决策信息一图展示,打造集约高效的新型数字化城市应急救援体系。

  构建天地一体的应急通信网络。依托国家军民融合机制参与建设国家应急专网,探索在重点高风险区域建设固定部署、固移结合的大应急通信专网,逐步开展宽带化应用,增强抗毁能力。推进移动指挥、移动视音频传输功能研发使用,加强数字集群系统建设,改进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等复杂环境下通信技术,提升应对灭火救援实战的保障能力。采用5G、软件定义网络、IPv6、专业数字集群等技术,综合有线通信网、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建成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随遇接入、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网络,满足灾害现场灾情侦察、航拍测绘、三维建模、通信中继、区域覆盖等需要。

第七节  创新宣传方式 全面提升居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健全消防宣传体系

  加强消防宣传全媒体平台建设。建设市、区级消防宣传全媒体平台体系,按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装备设施及媒资系统。配齐宣传人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消防宣传工作,扩充基层宣传队伍。

  开展科普场所达标建设。全面运行消防体验场馆线上预约功能,为群众提供免费实践体验。按照相关标准,从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对市、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所)开展达标创建,提升科普教育基地(场所)管理水平。

  强化消防站宣教体验。开放消防救援站参观线上预约、消防安全知识在线培训、消防技能展示体验,拓展消防救援队站消防体验职能。推动消防救援站提供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火灾隐患整改指导等服务,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二、优化消防宣传形式

  同步新媒体生态链。充分利用微信、电视、微博、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兴媒体,完善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体验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新模式。

  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职业培训内容。消防部门与相关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支持、推动媒体和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消防公益宣传,鼓励引导消防安全志愿服务。到2025年,消防宣传志愿者参与活动达14万人次。

  深入发展消防文创。加强消防文化精品创作,与社会相关文化机构合作,创作推出消防题材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作品,面向社会征集、评选消防公益广告、文创作品,开展富有特色的消防科普教育活动。

  三、加强全民消防宣教

  持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针对不同场所、不同区域火灾防范特点,持续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进消防宣传全覆盖。组建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督促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实名制登记式培训,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知识线上学习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

  强化宣教科技手段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管理,及时掌握公众对消防安全的新需求,加强与各类社会新媒体的沟通联系,联合策划消防热点。充分利用“广东消防”微信公众号指尖查、举报投诉、视频培训、在线考试消防课堂等功能,为社会公众接受消防宣传教育提供便利。

第八节  完善法规标准 全面提升依法依规治理水平

  一、加强法规标准建设

  推进消防法规规章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上位法精神,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活化等过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对佛山市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及新变化开展研究,加快编制《佛山市消防条例》,推进制定一批符合佛山实际的地方消防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完善地方消防技术标准。总结模块化轨道交通消防救援系列科研课题成果,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南》《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与上盖物业组合设置防火标准》等佛山市地方消防技术标准。

  二、加强基层执法能力

  理顺基层消防执法模式。遵循“依托实际、有序推进”的原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派具有消防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通过驻点指导、帮带、协助消防执法工作等方式,逐步制定完善定期工作检查制度、执法回访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规章制度,实现由区级消防部门业务领导,镇(街道)消防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对辖区社会单位、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模式,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探索依托基层“综合网络”建设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工作需求配齐基层消防执法力量。探索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和其他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火灾调查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救援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结合“六熟悉”一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水平,依法探索建立执法执勤工作补贴机制。

  加强执法岗位资格管理。全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执法岗位资格管理,鼓励消防员参加执法岗位资格考试。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参加执法岗位资格考试,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能力。

  三、规范消防执法流程

  优化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消防监督执法细则,细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要求,制定消防监督执法权责清单。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等参与消防执法工作“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全流程制度。

  加强执法监管。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消防执法信息与其他行政执法及社会信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

第九节  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消防队伍综合保障体系

  一、推动消防救援队伍高质量发展

  强化消防队伍职业教育。建立干部岗位任职资格体系,开展消防员救援能力等级认证研究,制定符合专业救援特点的训练、考核体系。探索建立指挥能力、灭火救援技能、专业救援能力培训与考核体系。

  持续加强消防队伍人才培养。推动与地方高校人才培养框架协议落地,采用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强队伍人才培养,重点培养管理指挥、专业技术、特殊任务技能三类人才。探索引进国际专业救援认证机构力量,组织消防员考取专业救援国际认证资格,提升专业救援水平。

  二、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

  加强国家队消防员职业保障。依法依规建立尊崇的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将消防救援队伍(集体、个人)纳入地方奖励范畴,执行重大灭火、抢险救援、消防安保任务时,可申请专项奖励。落实、细化针对消防救援队伍的各项优待政策,构建符合佛山市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将消防员住宿问题纳入地方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中央、省和市相关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力争与消防救援职业高风险、高强度和24小时驻勤备战的职业特点相适应,探索建立特殊技能人才薪酬体系。

  加强职业健康防护保障体系。消防、卫健部门协调指定各级定点救治医院,健全消防救援人员因公负伤紧急救治机制。健全消防职业病防护和保障体系,将消防职业病防护纳入地方职业病防护体系,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落实消防员健康管理,包括身体条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装配标准、健康档案、健康评估、健康促进等。

  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核、晋升、退出等机制,畅通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渠道。推动薪酬待遇、看病就医、住房保障、伤亡抚恤等有关政策落地,提升政府专职消防员福利待遇和职业荣誉感。制定并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逐步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福利待遇保障。

第三章  重大工程

第一节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程

  一、消防站达标建设工程

  结合全市各区消防站欠缺和辖区实际情况,科学调整、细化落实消防站建设规划,分步骤分阶段推进消防站建设工程,力争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正常行车速度下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责任区边缘。到2025年,全市建设一级消防站16个、附属消防站36个。各区结合本地区消防专项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消防站建设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市规划数量要求),并启动10年以上老旧队站的升级改造。

“十四五”时期佛山市消防站建设计划表

序号

区域

所属镇

(街道)

新建消防站数量

新建消防站类型

1

南海区

桂城街道

8

附属消防站

2

南海区

大沥镇

2

附属消防站

3

南海区

里水镇

2

附属消防站

4

南海区

狮山镇

5

附属消防站

5

南海区

西樵镇

2

附属消防站

6

南海区

九江镇

1

附属消防站

7

南海区

丹灶镇

1

附属消防站

8

顺德区

大良街道

3

附属消防站

9

顺德区

容桂街道

3

附属消防站

10

顺德区

伦教街道

1

新建或改造现有消防站

11

顺德区

勒流街道

1

新建或改造现有消防站

12

顺德区

陈村镇

1

一级消防站

13

顺德区

北滘镇

1

一级消防站

14

顺德区

龙江镇

1

一级消防站

15

顺德区

杏坛镇

1

新建或改造现有消防站

16

顺德区

均安镇

1

新建或改造现有消防站

17

三水区

西南街道

4

附属消防站

18

三水区

云东海街道

1

一级消防站

19

三水区

乐平镇

4

1个一级消防站,3个附属消防站

20

三水区

白坭镇

1

新建或改造现有消防站

21

三水区

大塘镇

1

一级消防站

22

三水区

芦苞镇

1

一级消防站

23

三水区

南山镇

1

新建或改造现有消防站

24

高明区

荷城街道

2

附属消防站

25

高明区

杨和镇

1

新建或改造现有消防站

26

高明区

明城镇

1

新建或改造现有消防站

27

高明区

更合镇

1

新建或改造现有消防站

合计

——

——

52

16个一级消防站,36个附属消防站

  二、水陆两用消防站建设工程

  建设2个水陆两用消防站,根据内河流域及港口码头分布,科学合理选址,与周边城市消防站进行有效资源整合,按标准配备人员和装备。到2023年,完成水陆两用消防站选址、建设、人员招录、装备配备及前期筹备工作。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

  全面评估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布局,按照“应建必建,及时补建”模式,逐年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确保新建、扩建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到2025年,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5984个。

佛山市2021—2025年市政消火栓建设计划表

序号

区域

2021年新增数

2022年新增数

2023年新增数

2024年新增数

2025年新增数

合计

1

禅城区

110

105

100

96

100

511

2

南海区

450

500

550

600

400

2500

3

顺德区

300

300

300

300

300

1500

4

三水区

300

391

100

100

100

991

5

高明区

103

105

95

92

87

482

合计

1263

1401

1145

1188

987

5984

第二节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一、市级综合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满足培训教学需要的市级综合救援训练基地,提升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能力。

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建设内容

  市级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配套建设基本体能、技能、烟热等训练设施以及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地质灾害救援、轨道交通事故救援、山岳救助、抗洪抢险救援、石油化工事故和空勤救助等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设施,承担消防指战员、专职队员的轮训等任务。

  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工程

  根据各类灾害救援需要,着力提升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高精尖车辆装备建设力度,推动车辆装备更新换代,向智能化、效能化、现代化纵深推进。

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工程建设内容

  消防站装备配备建设工程:一级消防救援站增配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和器材消防车等车辆,二级消防救援站和小型消防救援站增配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和云梯或登高平台消防车等车辆,特勤消防救援站增配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器材消防车、排烟或照明消防车和排涝救援消防车等车辆,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增配远程供水车组、带淋浴功能的宿营消防车和器材消防车等车辆。到2021年,全市消防救援站车辆建设进一步优化,实现部分车辆的增配。到2022年,全市消防救援站车辆建设全面加强,增配车辆性能指标进一步提升。到2023年,全市所有消防救援站车辆建设基本达到规划要求,消防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和统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装备配备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水平不断提升。

  灭火攻坚装备配备建设工程: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火灾,重点配备登高平台、云梯、举高喷射、高空破拆、压缩空气泡沫、高层供水(气)消防车辆以及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高空救生救援通道等装备。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大体量地下建筑火灾,重点配备侦察(灭火)机器人、高风压排烟消防车辆以及搜救定位、轨道运输、通信联络等装备。针对石油化工火灾,重点配备举高喷射、灭火冷却、远程供水、泡沫输转、化学洗消、多功能侦检等消防车辆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远距侦检、快速堵漏、动力关阀等装备。针对锂电池和金属火灾,重点配备粉剂举高喷射消防车、多功能工程抢险车等装备。到2022年,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队完成装备配备。到2023年,灭火攻坚装备作战效能实现大幅提升。

  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建设工程:按标准配备灭火防护服和抢险救援服,进行消防头盔、抢险救援头盔、消防手套、抢险救援手套、灭火防护靴、抢险救援靴、佩戴式防爆照明灯、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消防腰斧、安全腰带、水域救援等防护装备统型及升级。到2021年,完成统型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抢险救援服配备任务,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实行定人使用制度。到2022年,完成消防员防护装备统型升级工作。

第三节  消防科技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

  一、智慧消防平台建设工程

  通过消防业务信息化、移动化、智慧化建设,优化面向社会公众、企业的消防服务能力,提升消防现代化治理水平。

智慧消防平台重点建设内容

  大数据平台:搭建以大数据为核心的火灾大数据平台,同时构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预警预测模型,为消防救援业务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

  战时指挥模式一张图: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据技术,打造战时指挥模式一张图,实现各类作战信息要素一图动态展示,辅助指挥员统揽全局、全程监控、闭环管理。

  公众消防服务:开展消防救援案件处理、消防宣传、消防培训等相关消防服务的移动化、智慧化应用建设。

  企业消防服务:消防监督等业务的流程优化,打造线上办、移动办、方便办的相关企业消防服务应用,开展企业消防培训服务、企业消防应急演练服务、企业重点部位消防咨询等。

  二、消防治理体系“一网统管”提升工程

  通过建设火灾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区块链+”消防监管平台及防火巡查应用,优化消防治理模式,完善消防治理体系。

消防治理体系“一网统管”提升工程建设内容

  火灾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立“数据+技术”驱动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预报,提高城市防范化解火灾风险能力,推进消防监督检查精准治理。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高层住宅等推广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实行智能化监督管理。推广消防车道视频监控、电动自行车入室入梯感知报警、安全用电监控、室内消防给水管网水压监控、市政消火栓定位系统等消防安全技防措施运用,构建火灾防范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重点监管区域智能分析,实现消防安全精准治理、精准防控。

  “区块链+”消防监管平台:消防监督执法所有环节全程留痕、闭环管理,提升消防“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立“互联网+”消防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形成规范高效、合理合法、闭环管理、公平透明的新型消防管理体系。

  防火巡查应用:推进防火巡查管理一体化。建设集乡镇街道网格员防火检查、远程云检查、消防生命通道监管统一管理于一体的防火巡查应用,全面提升灭火救援以及消防巡查工作质量。

第四节  消防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工程

  一、消防宣传全媒体平台建设工程

  设立一个市级全媒体平台,每个区建设一个区级全媒体平台。

全媒体平台重点建设内容

  市级全媒体平台:设审片室(会议室)、采编室(办公室)、器材装备室、服务器机房、库房(资料室)、演播室、备勤室等办公用房;配备摄影摄像设备、编辑设备、网络设备、宣传车辆、个人防护装备、通讯设备、存储设备等装备设施;配备系统产品、移动办公设备、网络设施、储存空间等媒资系统。办公用房、装备设施、媒资系统的设置要求应满足标准。

  区级全媒体平台:设置一支不少于3人的专职宣传队伍,设置采编室(办公室)、器材装备室、演播室等办公用房;配备摄影摄像设备、编辑设备、网络设备、个人防护装备、通讯设备、存储设备等装备设施。

  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达标创建工程

  广泛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投影等现代技术手段,配套建设模块化设施,建设市、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所),改造消防救援站达到对外开放标准,承担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功能。到2021年,全市至少建成1家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区至少建成1家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区至少1个消防站达到对外开放标准。到2023年,全市至少建成1家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家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区建成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50%以上达到区级标准,各区消防站普遍达到对外开放标准。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成1家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家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区建成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80%达到区级以上,各区消防站普遍达到对外开放标准。

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所)达标建设内容

  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基地场馆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充分考虑群众对消防安全知识的需求,结合实际满足以下功能:普及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普及各类灾害事故自救逃生知识、展示消防设施运行原理、常见火灾处置和疏散逃生体验、模拟演示常见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成因、预防及避险措施、展示常见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等,配备影音播放系统、灭火体验设施、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认知和体验设施、消防设施运行原理展示设施,配备专职讲解员不少于2人,每周开放不少于2天。

  区(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馆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充分考虑群众对消防安全知识的需求,结合实际满足以下功能:普及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普及各类灾害事故自救逃生知识、展示消防设施运行原理、常见火灾处置和疏散逃生体验、模拟演示常见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成因、预防及避险措施、展示常见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等,配备影音播放系统、灭火体验设施、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认知和体验设施、消防设施运行原理展示设施,配备兼职讲解员不少于2人,每周开放不少于2天。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充分发挥消防安全联席会协调督导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推动规划落实。

第二节  确保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消防经费保障体系,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有效保障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训练、消防装备配备、消防宣传等消防工作。

第三节  强化工作落实

  各级政府应加强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战勤保障和应急物资储备等规划消防项目落地力度,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通报规划实施情况。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

第四节  加强考核评估

  各级政府要建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和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将实施进展情况纳入消防年度考核体系,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制定评价和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推动规划落到实处,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规划指标分解表

地市

规划指标

新增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

消防志愿者参与活动人次

(万人次)

禅城区

6

3

南海区

4

3.5

顺德区

5

3.5

高明区

1

2

三水区

5

2

合计

21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