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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600007039450M/2020-00147 分类: 税务
发布机构: 佛山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6-16
名称: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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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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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办理

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实行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决策部署的关键,关系到所有自然人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如符合退税条件,逾期未办理将会影响年度汇算退税;如符合补税条件(豁免情形除外),逾期未办理将会产生征收税收滞纳金、罚款等法律责任,并影响个人信用。

  为确保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圆满收官,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含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般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发挥带头作用,于2020年6月22日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WEB端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具体操作指引请登录“佛山税务”公众号或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官网(http://www.gd-n-tax.gov.cn/gdsw/grsdsgg_czzy/list.shtml)查询。操作中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向税务机关咨询。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