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7-04 11:39:00 字号: 分享至: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佛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8号),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构建现代化货运物流体系,加快发展铁水、公铁、空铁、江河海联运和“一单制”联运服务的相关要求,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综合施策、系统推进的基本原则,通过促进基础设施畅通衔接、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服务水平、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等工作,尽快提升跨运输方式快速转运能力,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推动更多公路货物运输尤其是中长距离运输向铁路和水运转移,形成运输结构调整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输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格局。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集中攻坚,实现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至2020年,全市铁路货物发送量达182万吨,较2017年增长9%;水路货物运输量达到5448万吨,较2017年增长20%。佛山港货物吞吐能力达到85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90万标准箱(TEU)。每年清退不少于两家货运站场或商品批发市场。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2019年年底,完成40%的不合规车辆退出任务,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不合规车辆退出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升级水运系统。

1.优化区域港口群布局,提升运输能力。完成《佛山港总体规划》修编,按照佛山市城市和产业发展需要,逐步关停佛山新港、澜石港,新增河清岸线,做好岸线和作业区规划,加强佛山港建设,体现佛山港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主要集装箱喂给港的功能定位,提升佛山港对佛山市乃至珠江西江经济带的产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佛山海事局、佛山航道事务中心配合)

2.持续完善内河航运基础设施。

一是打造干支联动、高效畅通的内河水运体系,配合落实《西江北江等航道扩能升级建设方案》。加快五斗大桥、西海大桥、西樵旧桥、三洪奇大桥、七大桥、大沙大桥、和顺大桥、冯涌大桥、三山西桥和林头大桥等碍航桥梁的拆除重建。(各区人民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负责)

二是加快协调解决重点港口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做好河清港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前期工作,重点推进西江沿线深水码头、专业化泊位建设,提升综合运输水平。到2020年,佛山港货物吞吐能力达到85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90万标准箱(TEU)。(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佛山航道事务中心、佛山海事局配合)

三是重视规划对水路货运发展的引导作用,优化重要港区周边物流园区和工业区物流功能区布局,加快临港物流园区和工业园建设,促进货运枢纽站场集约化发展。(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四是加大财政资金对港口基础设施支持力度,每年改造提升1条疏港公路,改善主要港口与干线公路的连接。规划重要港区集疏运通道,优化三水港区、北港区、了哥山港区、高明港区、九江港区等五大港区的集疏运系统。并合理规划制定公水货运通道,既满足疏港道路运行需求,同时也要保障城市景观和绿色配送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加快集疏港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配合推进广州南沙港铁路建设,加强与南沙港的合作,充分发挥南沙港的龙头作用。(市发展改革局、轨道交通局,顺德区人民政府负责)

4.鼓励大宗货物集疏港向水路和铁路转移。

一是充分发挥水运在中长途运输中“运量大、成本低、节能环保”的优势,引导大宗适水货物“陆转水”运输,逐步提升水路运输比重。引导和鼓励本地大型制造企业以及与大型制造企业合作的物流、运输企业,特别是如美的、海天、海螺水泥、恒益发电厂、南海发电厂、欧浦钢材等大型本地货主企业选择水路运输,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向水运转移。二是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不得违规加收任何价外费用。优化港口收费制度,鼓励各港口实施降低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港口装卸费。(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5.大力推进港口资源整合,推动江海联运发展。制订《佛山市港口资源整合方案》,建立市级港口资产整合平台。在整合佛山港口资源的基础上,加强与广州南沙港合作,充分发挥佛山港黄金水道上重要货物集散地和广州南沙港国际海港的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提高船舶运输效率,加快珠江水系驳船运输网络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国资委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及佛山海事局、佛山航道事务中心配合)

6.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清洁化。一是积极推广船舶技术标准化,引导推广适合在我市内河航域行驶的标准化船型,提高通航桥梁安全保护水平和水运综合经济效益。二是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船舶的应用,探索航道加氢站试点建设。三是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LNG)船型应用,按照省关于LNG加注站布局规划和建设方案,落实我市LNG加注站建设试点任务。四是扎实推进排放控制区建设,落实国家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建设航运节能环保监测体系。五是持续推进岸电推广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佛山海事局、佛山航道事务中心配合)

(二)提高铁路运能。

1.加快推进铁路货运网络建设。配合广铁集团加快推进广茂铁路至广珠铁路联络线建设,基本完成主要铁路干线电气化改造。(市轨道交通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配合)

2.提升铁路货运枢纽物流服务能力。根据《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客在内、货在外”规划思路,抓住广茂铁路外迁及货场还建的机遇,优化整合全市铁路货场资源布局,进一步推动货运外迁。结合广湛铁路规划实施(广湛铁路在佛山境内将沿既有广茂铁路通道进行建设),综合考虑广茂铁路改线的影响,促进广茂铁路货运功能外迁,加快广茂铁路沿线货场关停和外迁相关工作。配合加快推进广珠铁路丹灶、官窑等货场建设,结合广茂铁路货场还建工作争取新建三水南边货场,形成以三水南边、南海官窑、丹灶三大枢纽为主的“铁三角”枢纽布局格局。配套完善公铁水联运中转设施,充分发挥其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现代物流园区的货场集聚和辐射作用,集约货场物流资源。(市轨道交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及禅城、南海、三水区人民政府配合)

3.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和专用路建设。(南海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三水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发展多式联运。

1.强化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货运基础设施布局。依托西江、北江沿线重要港口,规划建设公水联运大型物流园区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二是加快规划建设干线纽带。根据我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运枢纽布局,加快规划建设各枢纽间的干线货运联络通道,减少货运车辆进入城市中心区行驶。(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2.创新推广铁水联运模式。一是创新铁水联运合作模式,在港头码头建立“无轨铁路货场”,并在“无轨铁路货场”设立集装箱堆场,实现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需求受理前移、空箱资源共享、安全检查前置,提高联运效率。二是积极推动建立一张铁路集装箱无轨港场网,在佛山市域内主要集装箱作业港口码头设立铁路集装箱无轨港场。三是初步建立一条完整的内河航班与铁路班列的联运物流通道,后续建立一张铁水联运物流通道网。(市交通运输局,佛山货运中心,佛山海事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3.积极谋划航空多式联运。加强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集疏运体系、临空地区战略规划,积极推进广湛高铁、珠江肇高铁等高速铁路以及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高速等接驳机场,强化空铁联运、陆铁联运。加快推进航空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实施货运便利通关政策,提供全过程一体化信息服务。(市交通运输局、重点项目工作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局配合)

4.推动多式联运服务与装备标准化。加快推进佛山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以托盘标准化及循环共用为突破口,将试点范围扩展至包装、编码等领域,共建珠三角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加大物流标准化设施设备应用,逐步提高装卸自动化水平,提高装卸效率。(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5.构建多式联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推广应用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提供“一单到底”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商务局及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四)推进绿色配送。

1.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探索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统筹优化城市末端共同配送网络节点建设,探索建设“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创建省级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鼓励企业积极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制定市级相关专项配套资金支持政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商务局、财政局配合)

2.加大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物流等领域的应用,鼓励每年更新或新增的物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并且顺应佛山市氢能源产业发展的大趋势,提高氢能源物流车的比例。多管齐下,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全面实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制度,对跨城市运营的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取消对新能源物流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物流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分类支持新能源物流车使用,物流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3.建设绿色物流片区。中心区设立“绿色物流片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安装虹狐氢擎机等节能、减排设备的车辆除外)行驶。优化城市公路货运站场布局,逐步清退城市中心区内的公路货运站场和商品批发市场,引导货运站场向城市外围地区发展,每年清退不少于两家货运站场或商品批发市场。(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五)加强货运治理。

1.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一是建立煤炭、钢铁、电力、矿山、水泥、沙石料厂、汽车制造等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名录,并加强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严格落实源头治超各项工作要求。二是大力提升普通公路科技治超和高速公路出入口非现场执法应用水平,将路面治超和科技治超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统一执法标准,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落实“一超四罚”。四是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将黑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用信息目录,对严重违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公路治超与信用评价的关联度,明确联合惩戒的信息基础。五是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力争完成150个科技治超点的建设,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2.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

一是严厉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行为。重点打击小型客车非法改装运输货物行为,加强部门协调协作,探索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大力开展针对违规企业的约谈、检查等联合行动,充分发挥交通执法和公安部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年底,完成40%的不合规车辆退出任务,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不合规车辆退出任务。(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二是继续实施装备更新资金奖励制度。加大对规模化运输、新增大型车辆资金奖励力度,鼓励运输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运力更新,向现代化、标准化车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配合)

3.推动货运组织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广泛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推动部、省两级26个甩挂运输试点项目按时完成,总结经验积极推广,不断壮大延伸甩挂运输网络,通过“粤港澳—东盟1+N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向国内国际拓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推进全省两批无车承运人试点,探索“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专线整合”“互联网+大车队”管理等新模式、新服务,推动互联网、物流、金融、保险理赔等多业融合发展。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关注并规范“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面向市场开发、运营佛山货运平台,整合货运行业供需信息,推动互联网、货运、金融、保险理赔等多业融合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4.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一是加快推进重型营运柴油货车OBD尾气实时监测及数据联网。加大车辆排放环保检测,在物流园区、批发市场等货物集散场地重点路段加大对货运车辆排放环保检测力度,对排放不合格的车辆要严格依法处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

二是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作为专题数据库纳入我市大数据资源池和政务数据共享目录中,将超标排放车辆、运输企业和司机信息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处罚。强化用车企业主体责任,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建立车辆维护、尿素添加及加油登记制度,确保使用的车辆排放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是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劣质油品经营行为。实施油品质量监管有奖举报,强化对车用及船用油品的抽查抽测,加大对非法劣质油品的查处力度。(市市场监管局,佛山海事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配合)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财政税费等优惠政策。

一是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强资金保障,优先支持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铁路专用线建设、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多式联运发展等重点项目,确保各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配合)

二是出台促进货运业装备提升资金奖励政策。继续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公路水路货运业发展的意见》(佛府〔2014〕5号),修订《佛山市促进货运业装备提升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规模化运输、新增大型标准化船舶资金奖励力度,规模运输奖励比例由1.5%提高到2%。(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是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发挥各级财政自己的引导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企业多方位拓宽水运企业融资渠道,推出船舶抵押贷款、船舶融资租赁等产品和服务,加大融资力度,支持水运企业新增大型标准化船舶。(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配合)

(二)完善重点项目审批用地支持政策。

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铁路专用线、内河航运、港口基础设施改造等重点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简化手续,限期完成。争取将铁路专用线纳入省重点项目,解决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问题;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源〔2018〕3号)的规定,对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项目纳入用地预审范围。(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调度制度,市人民政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统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各区、各部门要强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协调调度,对照任务分工,抓紧落实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倒排工期,确保不打折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各有关单位负责)

(四)抓好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一市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的要求,各区要编制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将本地区任务目标细化,完善责任清单和配套政策措施,定期跟踪、督促,切实抓好各任务落实。(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各有关单位负责)

(五)强化督导考评。

研究和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动态督导考评机制,运用经济奖惩、区域限批、公开约谈、组织追责等措施,加强对各区、铁路、港口和大型工矿等重点企业的督导考评,确定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到位。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扬,并在相对扶持资源、用地规模等发展条件上予以倾斜,在国家和省的交通和环境系统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严肃问责。(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六)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制订运输结构调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全方位宣传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进展和成效,增强数据和信息的公开性、透明性和一致性,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