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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调查报告
报告单位(盖章):佛山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
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告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告日期: 2010.8.5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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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填写说明
二、报告内容
(一)试点任务完成情况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三)问题及建议
(四)试点文件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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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填写说明
为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请各试点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调查报告》。
(一)封面填写说明
1、报告单位:填写本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公章,全称应与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报告联系人:负责填写本调查报告的单位联系人姓名。
3、联系电话:联系人的单位固定电话。
4、电子邮箱: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5、报告日期:填写报告的日期。
(二)报告内容填写说明
1、试点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中治工办发〔2010〕1号文件明确的四项任务,主要填写试点单位完成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和发布、专栏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制定等情况。
2、主要做法和成效
专栏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信用信息共享、项目编码、信用等级信息表示、专栏信息链接、专栏信息查询与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及使用制度建设等10个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3、问题及建议
专栏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信用信息共享、项目编码、信用等级信息表示、专栏信息链接、专栏信息查询与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及使用制度建设等10个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4、试点文件修改建议
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4个试点文件的具体修改建议。
二、报告内容
(一)试点任务完成情况
1、目录编制和发布情况
(1)是否编制和发布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是 □否)(请参阅附件1)
(2)是否编制和发布信用信息目录(√是 □否)
(请参阅附件1)
2、专栏建设情况
依托各级政府网站专栏建设的数量 42 个,占应建专栏数量的比例 100 %。
3、公开信息情况
(1)项目审批信息(√是 □否),目录内容覆盖率 100 %。
(2)项目建设管理信息(√是 □否),目录内容覆盖率 100 %。
(3)从业单位信息(√是 □否),目录内容覆盖率 100 %。
(4)从业人员信息(√是 □否),目录内容覆盖率 100 %。
(5)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是 □否),目录内容覆盖率100 %。
(6)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是 □否),目录内容覆盖率100%。
(7)从业单位信用信息(√是 □否),目录内容覆盖率100%。
(8)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是 √否),目录内容覆盖率 0 %。
4、文件制定情况
(1)是否制定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是 □否), 件。
(2)文件名称及文号清单
1、关于印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佛发改办[2010]7号)
2、关于建立禅城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禅治工发[2010]12号)
3、关于报送佛山市环保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佛环[2010]132号)
4、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佛治工办发〔2010〕14号)
5、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材料的通知(佛交[2010]211号)
(文件请以附件形式附后)
5、有关情况说明
由于我市各试点单位均未建立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档案,因此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内暂未有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专栏建设:以“统筹规划、统一规范、分级实施、联合共建”为原则,建设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并于2010年4月9日正式开通上线。专项治理工作专题的开通上线,构建起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信息整合发布的官方权威平台,向社会公布了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工作经验、违规信息、工程监控、企业信息等九大类信息,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企业不良行为纪录、案件查处、专家库、工程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各行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投诉等具体内容,同时也公开了专项治理机构和成员名单,并把治理任务向全社会公开,强化了社会对专项治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使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得以有效开展。
2、项目信息公开: 一市五区的政府网均建设了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并由各试点部门统一报送信息,共发布项目公开信息51955条。
3、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 一市五区政府网均建立了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并由相关试点部门统一报送信用信息。目前在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内公布的不良信用信息共603条。
4、信用信息共享:为完善信用信息内容,调用佛山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的共享信用数据补充至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内。
5、项目编码: 按照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码规则,对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内的每条公开信息进行了编码,凭编码可以在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6、信用等级信息表示:建设领域以分值表示,初始分值100分,根据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加分和扣分;水务领域按照水利部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划分A、B、C三等。
7、专栏信息链接:市、区政府网与各部门网站的专栏目前已实现统一链接、数据的同步更新和联动应用,构建起了我市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的综合平台。
8、专栏信息查询与服务:专栏提供信息查询与服务,可以统一查询包括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在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领域内容。
9、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市、区以及环保局、发改局等部门制定了本系统的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建设局正在研讨制订本系统的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工作,通过对信誉良好企业将在今后招投标中给予加分,对信誉不良企业给予扣分等手段,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
10、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及使用制度建设: 市印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我市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和建设部署。
11、有关说明:计划整合建筑管理的各业务系统,以便实现各类建筑管理信息的一站式查询。
(三)问题及建议
1、专栏建设:我市五区实行大部制后,由于整合职能,与市、区两级工作衔接尚未理顺,不少区级试点部门尚未能及时构建起专栏;专栏信息也有待完善。
2、项目信息公开: (1)项目信息公开要求不够明确,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均没有明确说明,各试点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普遍反映操作难度较大。建议省尽快统一信息公开的格式,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
(2)目前市、区两级的未有一套完整统一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基本信息主要由各区独立的施工报建软件导出相关数据,而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检查、竣工验收等信息目前只能通过人工报送,因此,造成信息不准确和不能及时更新。
(3)没有详细明确的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部分信息的采集部门不明确,如合同履约信息、资金管理信息、项目审计、工程决算等信息未能明确负责采集的部门,因此对市、区和各单位在采集数据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指导,造成实际操作上有一定的困难。建议:由治工办牵头,建立全省或全市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整合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信息,以实现信息的实时抓取或录入。
3、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 由于一些试点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主要集中在省、国家层面,市级部门无法获取相关数据进行公开应用。
4、信用信息共享:从发改立项开始建立项目唯一编码,以便项目从立项开始到项目竣工的各个环节采用同一编码,便于查询。
5、项目编码: 目前我市主要依据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码规则,对我市公开信息进行编码。由于全省尚未有一整套完整、通用的编码体系,日后全省信息编码对接方面可能存在着较大的技术困难。建议由省统一制定项目编码的要求。
6、信用等级信息表示: 暂无一整套完善的信用等级信息表示方式,各部门自行按照本系统方式进行信用等级划分。建议由省制定一套完整可行的信用等级信息表示方式,以规范目前的信用等级信息。
7、专栏信息链接: 暂无建议。
8、专栏信息查询与服务: 暂无建议。
9、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暂无建议。
10、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及使用制度建设: 暂无建议。
11、有关说明:
(四)试点文件的修改建议
1、总体意见及建议 由于现行没有统一的业务系统对建设工程领域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导致各部门的信息公开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单位递交的数据是定期人工整理后作为文章的形式在网站公布的,这样一来,难以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而且在现阶段的信息资源整合的操作上,由于公开的信息跨部门,各部门现有的项目规范不一的情况下,很难实现对整个建设工程生命周期的管理和提供统一的项目编号,更多的情况是各单位提供的部分项目信息无法匹配,现阶段只能做到浅层的信息公开。建议省能就“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统一建设各市适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真正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2、《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的修改建议: 项目基本信息内容修改为: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时间、投资规模、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信息、施工单位和参建单位信息、监理单位信息。
3、《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的修改建议:
暂无建议。
4、《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的修改建议: 暂无建议。
5、《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修改建议: 暂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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