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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城市下水道清淤工程(一期)(第3标段)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2007-10-30
招标公告
(含资格预审条件)
本项目已经佛市禅发改[2007]50号文批准,现就其实施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a)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园林市政环卫局
b)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c)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d)工程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城市下水道清淤工程(一期)(第3标段)
e)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内
f)建设规模:约247万元。
g)工期:30日历天
h)按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
2.招标范围、内容
各标段范围内下水道的清淤。
第三标段:华艺装饰城段方渠,汾江中路(城门头-季华路),祖庙路,同华东一、二路,四中到大观街,体育路,南浦公园周边,约80万元。
3.投标报名人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
(1)独立法人地位、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须无不良记录);
(2)具有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出示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5月23日15时至5月30日11时(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申请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佛山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法人代表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6.报名人需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及资格预审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4)拟投入本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清单(数量、规格、型号);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低于三级)、业绩等;
(6)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
(7)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l无论申请几个标段的投标,上述资料按序胶粘装订提供一份,注明申请标段即可;
l在报名截止当日5月30日14:30~17:30递交“资格申请文件”,地址: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联系人:任小姐。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供核查,未提供原件或核查无效的该项资料无效。
7.资格预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审文件不予受理;
(2)招标人将根据投标申请人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确定合格投标人。
8.资格预审选择投标单位
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少于5人,否则报项目原审批部门批准后重
新组织招标。
9.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合格投标人凭投标邀请书在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10. 通知与确认
预审结果将以传真形式通知报名投标人,合格投标人请于24 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逾期未获确认视为已送达。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德正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生电话:0757-82307554 传真:0757-823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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