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佛山国税开发了督查督办管理系统,将在市局机关试运行。推广应用督查督办管理系统,目的是将督查督办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轨道,使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跟踪,以实现政令畅通,高效行政,规范管理。该系统有如下显著特点:
一、流程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督查督办工作各环节的电子化流转,包括审批、办理、调整、评价等环节。其中“任务调整”是系统的一个显著特色,即主办部门认为工作需要延期或无法办理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方式包括延期、停止、暂停三种,暂停后的工作可以恢复办理。
二、自动提醒督办。系统可以利用超期提示、红色警示、邮件通知等手段通知或提醒部门领导、局督办员、部门督办员以及主办人员,使他们随时掌握督办工作的办理情况。
三、评价办理结果。主管领导可对纳入该系统的工作事项的办理结果给出评价,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级,并可给出相应评语,为绩效考核提供翔实依据。
四、操作便捷。系统详尽记录了各环节的办理情况,可按权限查看进入该系统的工作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并且各个环节均可退回到前面环节,操作灵活。
五、与公文流转系统相衔接。融入行政管理系统,实现了督查系统中待办事宜与公文流转系统中待办事宜的无缝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