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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秋战国时期,佛山属于百越地。
2. 秦、汉时期,现禅城、顺德、南海、三水属南海郡番禺县;高明属高要县。
3. 晋代,禅城称“季华乡”。
4. 隋开皇十年(590年),从番禺县分置南海县,因旧置南海郡得名。

新石器时期——西樵山遗址 |

河宕新石器时代遗址 |
5. 唐贞观二年(628年),季华乡称“佛山”,意为“佛家之山”,简称“禅”。
6. 五代十国时佛山禅城、顺德属咸宁县,宋初重新并入南海县。

佛山石榜 |

塔坡古迹 |
7. 明景泰三年(1452年),敕封佛山为 “忠义乡”,属南海县。
同年,置顺德县,意为“顺天威德”。
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置高明县,因原有高明巡检司而得名。
8. 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置三水县,意为“三水合流”。
9. 民国时期,佛山曾先后设佛山镇、佛山市、佛山镇。

佛山地理位置图 |

清—民国佛山地图 |

佛山地区行政区域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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